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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卫生 与工会职能

作者:王成龙 乔建平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22日

  职业健康安全卫生 (OHSAS18001)是全面规范、改进企业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保障企业员工的职业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企业的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能改善与政府、员工、社区的公共关系,提高企业声誉;提供持续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机制。杜绝事故等,成为目前国际社会普遍采用的职业健康与安全认证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卫生 对企业在环境、卫生、健康、安全管理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体系中较大程度地体现了工会的职责和作用,客观反映了工会的日常工作和职能的具体内容,民主管理工作在体系中得到多种形式的体现和反映。

    一、职业健康安全卫生 中工会职能的初步体现

    (一)工会职责的明确
    1、在《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手册》中明确规定工会有协助和督促行政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可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竞赛;可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同时负责对协商交流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工会组织在这个体系结构中的地位很明确。
    2、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控制”要素相对应的程序文件中还明确了工会的监督职能:即“对公司管理承诺展开的改善目标及达成计划所涉及的活动的监督”。
    3、在“饮食卫生管理程序”和“员工健康保护管理程序”文件中明确了工会女工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即负责保障女职工权益的监督,使工会工作渗透到企业各领域。
    (二)职工权利的明确
    职业健康安全卫生 其核心内容是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的管理,而这部分内容恰恰与员工有着最直接的关系。
    1、在体系职责要素中规定员工代表有“参与危害意思辨识、风险评价;参与目标管理方案的制订;参与安全方面的协商与交流;收集安全方面合理的建议”的权利。
    2、在“员工健康管理程序文件”中强调了“实行员工代表监督的原则”。
    3、在“协商与交流管理程序”文件中,明确规定了企业内部协商和交流的内容,赋予工会、员工代表“负责协商与交流的监督工作”的职能。
    体系中赋予工会和员工代表协商交流、监督检查的职能,实现了员工代表参与企业管理、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三)工会作用的显现
    通过调查分析,职业健康安全卫生 的认证实施,使工会组织又有了一个更好发挥作用的载体。从个别外商投资企业实施这个体系后的情况表明,企业工会依照《工会法》赋予的权利义务以及体系赋予的职责,向企业或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对体系的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参与解决各类问题维护职工的权益,工会的作用在体系中得到较大程度的发挥,使工会工作的开展不再游离于企业管理之外,实现了工会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职工的凝聚力和生产经营的竞争力,并最终达到“双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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