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规范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员健康安全,规范各种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设施的配置。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涉及到的人员健康安全及财产安全的管理。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公司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培训、管理工作,行政用车的调度及安全管理以及办公区、生活区的安全用电管理。
3.2生技部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机械作业安全和维修作业过程安全的控制。
3.3公司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的劳动保护、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
3.4 各职能部门兼职安全环境员负责日常监测、检查,发现工作场所有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情况,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要求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并且记录。
4.工作程序
4.1特种作业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4.1.1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a) 电工作业;
b) 焊工;
c) 漆工
d) 机动车辆驾驶员;
e) 根据特殊工种作业基本定义由省级劳动综合部门确定,并报劳动部备案的其它作业人员。
4.1.2特种作业管理
4.1.2.1机动车驾驶员,相关证件齐全有效,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
4.1.2.2电工、电焊工持有效上岗资格证作业,严格执行所属岗位操作规程。
4.1.2.3涂漆工作业,应设置防护设施,并配备必要的防尘口罩等,
4.1.2.4叉吊车装卸搬运,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有专人指挥作业,对作业活动实施监控。
4.1.2.5公司专职安全员对特种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作业行为实施监督,处罚违章,并督促整改。
4.1.3劳动用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a) 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b) 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c)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d) 上岗要求的业务理论考核及实际操作技术考核合格。
e)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f) 员工应当享受到健康安全的劳动环境和条件。
4.1.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a) 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具备条件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送有关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培训和复审工作。
b) 各部门进行班前教育及班后总结分析,安全环保员利用各种会议、标语、图片、安全讲课、事故现场会等形式开展
。
4.1.6公司办公室主管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及关键岗位执行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1.7日常管理
a) 各部门必须把现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办公室分类造册登记。现场作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原证,以备检查。
b) 公司负责组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分类、分批每二年或一年进行健康查体工作,并做好记录。
4.2办公用车管理
公司办公室负责行政用车的日常调度及管理.
4.3各部门所需的安全保护、劳动保护用品,经公司总经理批示后,有供销储运部负责采购发放。
4.3.1公司安全防护、劳动保护用品、设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劳动防护用品:防尘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罩、防护服、防鞋及其它防护用品。
配电箱
警示牌
4.3.2 公司办公室应至少每月一次对生产现场的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情况严重时,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处理。
4.4安全用电
4.4.1包括生产动力用电和日常办公、生活照明用电。
4.4.2安全用电管理:
4.4.2.1联系当地电力部门对配电室电器设备进行安装和检修,输出功率必须满足施工需求。
4.4.2.2若需临时用电时,由专业电工按照要求实施安装,安装完毕后,并填写《临时用电验收记录》。
4.4.2.3公司办公、生活照明为永久性用电,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4.4.2.4公司用电如需改动,必须由专职电工编制变更方案,出具《安全用电变更记录》,由专业电工实施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