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当年内违章积分达到以下规定分值的职工,应下岗参加矿级、车间级、作业区域等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再教育,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本人根据接受安全生产再教育的级别(矿级、作业区域级、大班级),向所在级别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家属签字),经批准后才能重新获得上岗资格。
| ≥12分 | ≥8分 | ≥4分 |
安全再教育级别 | 矿 级 | 科室级、作业区域 | 大班、作业区、项目部 |
再教育天数 | ≥2天 | ≥1天 | ≥半天 |
考试形式 | 闭 卷 | 闭 卷 | 闭 卷 |
上岗前提 | 考试合格、书面申请(家属签字)、领导批准 | 考试合格、书面申请(家属签字)、领导批准 | 考试合格、书面申请(家属签字)、领导批准 |
5.8各级要建立违章职工教育、考核登记台帐,每月25日前将单位职工违章情况按《安全违章行为自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要求填报,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书面和电子版报矿安环科备案。
5.9当年内所属职工违章积分(矿级检查)累计达到以下规定分值的大班或科室、作业区域,应追究有关大班、作业区、项目部或科室、作业区域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进行绩效考核,并组织参加作业区域级、矿级安全生产再教育。
违章积分 合计数
要求 | 大班 | 科室、作业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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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 车间 | 选矿作业区域 | 机动作业区域 | 球团作业区域 | 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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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分 | ≥36分 | ≥138分 | ≥48分 | ≥48分 | ≥42分 | ≥2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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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对象 | 大班长、支部书记 | 大班长、支部书记 | 作业区域(科室) 作业长(科长)、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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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再教育级别 | 车间级、作业区域 | 矿级 | 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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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教育天数 | ≥2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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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形式 | 闭 卷 | 闭 卷 | 闭 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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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 考核 | 对象 | 大班长、支部书记各扣500元 | 大班长、支部书记各扣800元 | 作业长,科室长,书记各扣800元 | |||||||||
责任 单位 | 800元 | 1000元 | 1500~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