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公司内的职业病危害,尽最大程度减轻或避免各类有害作业,保障员工身心健康和相关权利,通过控制公司内的生产经营等各类活动,使其处于职业健康安全控制范围内,并不断改善作业条件以提高员工身心健康。
2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的有害作业、职业病的识别、确立、预防、疗治等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有害作业、职业病的预防程序。
3 术语与定义
3.1 有害作业:是职业活动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
3.2 职业病:是指公司内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 职责与权限
4.1 综合办负责公司内有害作业、职业病的归口管理。
4.2 各生产线、科室负责本部门有害作业、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4.3 综合办负责对职业病人员的救治安排事宜,以及对各生产线、科室负责部门有害作业、职业病防范的巡查工作。
4.4 各生产线、科室负责本部门改善有害作业环境条件、提供员工良好工作条件的具体事项,协调综合办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4.5 有害作业、职业病发生部门负责预防措施的实施、纠正或减缓有害作业及职业病的发生根源。
5 过程描述
图一:有害作业和职业病预防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