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本类物品易于引起和促成火灾,按其燃烧特性分为以下三项:
(1)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磨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者有毒气体的固体;
(2)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3)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些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本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按其组成分为以下二项:
(1)氧化剂 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为敏感。按其危险性大小,分为一级氧化剂和二级氧化剂。
(2)有机过氧化物 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键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
6、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系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险及生命的物品。
具体指标 经口:LD50≤500mg/kg(固体)
LD50≤2000mg/kg(液体)
经皮(24h接触):LD50≤1000mg/kg(固体)
吸入LC50≤10mg/L(粉尘、烟雾)
该类分为毒害品、感染性物品2项。其中毒害品按其毒性大小分为一级毒害品和二级毒害品。
7、腐蚀品
腐蚀品是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小时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现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mm/a的固体或液体。
该类按化学性质分为三项:
(1)酸性腐蚀品;
(2)碱性腐蚀品;
(3)其它腐蚀品。
按其腐蚀性的强弱又细分为一级腐蚀品和二级腐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