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规范对相关方的管理,在安全和环境管理方面施加影响,提升 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绩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 各有关相关方的管理。
3.职责
3.1 安全部负责公司相关方的安全管理。
3.2 环境部负责公司相关方的环境管理。
3.3 分管副总负责批准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
3.4 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方施加影响的具体业务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相关方的识别
4.1.1 公司能够施加影响的相关方是指可能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产生影响的相关方。
4.1.2 公司能够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主要有工程合同供方、设备供方、备品备件供方、原辅材料供方、劳保用品供方、运输服务供方、固体废物处理或收购方、食堂承包方、实习或参观人员等。
4.2 对相关方进行评估
4.2.1公司经营部、生产部、建设部、办公室等部门负责根据各自业务范围,评估确定需要施加影响的相关方,并形成相关方名录。
4.3 对相关方的环境行为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施加影响
4.3.1 工程合同供方
4.3.1.1建设部、生产部应选择在安全、环保等管理上有保障,并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代表公司与外来施工单位签定合法的施工合同。在施工合同中要求供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明确工程合同供方的施工质量要求和在公司内施工管理的要求,管理要求应至少包括施工现场的卫生、建筑垃圾、建筑噪声、消防管理、安全管理要求等内容。
4.3.1.2外来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同时签定施工安全协议。
4.3.1.3相关部门应建立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档案。施工方完成工作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由引进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4.3.1.4相关部门对外来施工单位相应资质、资格证进行审查和管理,并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质量影响评估并对其施加影响。
4.3.2 设备、备品备件、原辅材料、特种防护用品、运输服务供方
4.3.2.1 经营部、生产部、技术部按《采购控制程序》规定对设备、备品备件、原辅材料、特种防护用品供方及运输服务供方进行评定,索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书。
4.3.2.2 施加影响可包括:
a) 经营部每年对供需方资质和SDS进行更新和识别,确保有效,并将SDS送安全部备案。应及时向顾客提供产品的SDS及相关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b)要求供应商提供环保产品,燃煤供应商出具含硫的检测报告资料等。
c)特种防护用品供方应提供产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等资料。
d)涉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供方、备品备件供方和维修供方必须有国家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明。
e)运输服务供方应提供车辆年审证明,承运危险品的还需要提供资质证明,并应先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事故,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和污染环境。
4.3.3 固体废物处理或收购方
4.3.3.1环境部、经营部等部门要对固体废物处理或收购方进行资质审查,要求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并按《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对其行为进行监督。
4.3.3.2 综合利用后的废物应妥善处置,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4.3.4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
4.3.4.1 外来人员及车辆未经允许,严禁进入厂区。
4.3.4.2 进入厂区必须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环保等管理制度。
4.3.4.3 进入生产区域,不准穿带铁钉的鞋子及产生静电的服装,严禁携带烟火、手机,严禁拍照。
4.3.4.4 未经安全副总批准,任何外来人员及车辆不得在厂区内隔夜住宿和滞留。
4.3.4.5 各有关业务接待部门负责本部门引进的外来人员的安全告知。
4.4相关方应遵守国家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4.4.1相关方应满足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4.2相关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应优先考虑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方法,不得采用国家或地方已明令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设备;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降低噪声污染,施工现场的废弃物应按规定要求妥善处理。
4.4.3相关方妥善保管易燃或有害化学药品,防止在储存、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或泄露等事故。
4.4.4顾客在使用本公司产品时应根据产品物理性能和产品的技术特性使用。
4.5 安全部对各部门向相关方施加影响的效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与跟踪,向不符合要求的相关方提出整改意见,对因整改不符合要求或造成后果的相关方,采取相应措施。
4.6紧急情况处理按《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执行。
5 相关/支持性文件
5.1 《不符合与纠正措施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