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对 运行过程中需要变更的项目设计、工艺、设备设施和信息变更等活动进行有效控制,规范变更程序和流程,保证产品质量,降低安全环保风险,特制定本流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 运行过程中的设计、工艺、设备和信息等变更活动的控制。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生产设备变更的管理;
3.2、技术部负责生产工艺变更的控制管理;
3.3、建设部负责项目设计、技改活动的变更管理;
3.4、经营部负责产品订单变更的管理;
3.5、安全部/环境部负责安全环保运行的变更管理;
3.6、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活动的变更管理。
4.工作程序
4.1变更管理一般规定
4.1.1、相关部门在进行变更作业活动之前,需要填写《变更管理申请单》,办理相关评审和审批程序。需要进行会议评审的变更事项,需要在具体的管理规定中予以明确。
4.1.2、变更活动实施前,需要对变更的目的和效果、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风险进行分析。同时,明确变更活动中必要的职责分配、资源可获取性、监测和验证方法及记录保存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
4.2、工艺变更管理
4.2.1、对于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量、降低成本、提高收率等需要对工艺参数进行调整时,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并经分管理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4.2.2、对于采用新的原辅材料或变更供应商时,技术部要进行前期实验验证,对实验效果进行评价,并经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核批准后进行车间试用。
4.2.3、对于工艺规程中的加料顺序进行调整变更时,应通过充分的试验证明,能够达到效果。
4.2.4、在进行工艺变更投入引用前,必要时组织安全部、环境部和生产部对安全环保风险进行评审。
4.3、设备设施变更管理
4.3.1、对于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局部改造时,申请部门应提出申请,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由动力车间主任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2、对于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全部更换为其他型号、或采用新型设备和设备主要参数发生变化时,提出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评审会议,经总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3、使用设备设施的材质和运行参数发生变化时,申请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动力车间组织评审,由总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4 罐区设备设施进行变更时,由安全部及总工程师审核后,报安全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4、项目设计变更管理
4.4.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工艺设计和设备设施变更活动,申请部门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必要时组织评审。报经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建设部负责制定《项目实施过程变更管理规定》。
4.5、订单信息变更管理
4.5.1、经营部对发布的订单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说明变更原因,变更信息经部门领导审核确认后,及时发出变更信息。
4.6、安全环保设施变更管理
4.6.1、安全环保设施的型号、参数、设置地点和数量发生变化时,申请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并报安全部或环境部审核,并经分管副总审批后实施。
4.6.2、需要对主要安全环保设施的运行工艺(参数)进行调整时,由生产总监或生产副总进行审批,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5.相关文件记录
5.1《变更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