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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审核的几个问题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2月15日
       一 要不要审文件
有同志认为,文件怎么写那是企业自身管理的事,你又不是企业的老总,审文件没有意义。我个人认为:我们所进行的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 审核,首先,认证时文件起码应符合所实施的标准要求,否则认证就不符合标准要求。
有的同志说,认证时,我去过看过企业的文件,那就不必再要求审文件,这种情况要看文件是否作了改动,如果审核员一年审核过很多企业,没有记混的话,起码科学研究该审核文件所改动的部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也是必要的。
有的同志说要企业的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和企业的目标指标和方案是没有道理的。我认为这种说法是不对的,GB24001-2004和GB28001-2001均规定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和企业的目标指标和方案要形成文件,若不审文件,作为审核组长,你怎么策划审核实施方案?很有可能在监督审核时,抽查质量管理的1/3,把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和企业的目标指标和方案的实施部门在策划时一个也没有覆盖到(被甩到2/3以外),你怎么判断体系管理的有效性,怎么去规避公司认证的风险。
      二 一定要覆盖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和企业的目标指标和方案吗?
首先,我们要了解环境/职业安全健康 管什么?如果我们审核不去关注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控制,那环境/职业安全健康 审核就失去意义,有的同志会说,我们反正抽查1/3部门,要素覆盖就行了。这是认可委的文件规定,似乎很在理,如果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控制不关注,大家都这样做,那还要审核策划干什么?规避认证中心风险从何谈起!
还有一种说法方案是保密的,审核员无权获取,照这种说法,审核过程中难免接触到企业的管理、经济、技术的技密,一点都不能接触,你都无权去核实,审核就无法进行,正因为如此,审核员才签署“规范声明”。否则签署它干什么?
方案中可能含有技术秘密的内容,但完全可以用大概的写法,如航天技术,有很多涉及到科技、国防等秘密,根本都不能让人参观,何况这次神六升天还作了详细的报导,甚至还让台湾记者去参观发射基地。现在在已经告诉你返加仓和工作仓的密封是关键技术,你就能知道怎么加工,用的是什么材料和怎么做的技术?
我认为,所谓“审核”是一种“核实”的活动。正如英语词中的“cheek”,获取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及其方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安排人员去“cheek”。给企业讲清楚了,是会得到企业的理解的。企业是会运用更好的词语去描述方案的。
如果每次都覆盖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的控制,那每次监督的部门一来可能涉及太多,有时可能超过1/3。我个人认为,主要的应该要审核到,次要部门每次带几个,在三年期内,有的部门如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控制部门必然要多次接受审核的,甚至要在安排追溯审核时去看一看作为补救,追溯审核的时间不应该变为拖时间或其他用途。
      三 三个体系管理的不同点在哪里
现在大多企业在咨询机构的误导下,认为都是 ,只有三标一体(即三合一)是最好的管理模式,什么可以省钱、省精力、少文件等等。本人本以为这次ISO14001改版,有如此之多的好处,为什不制定成为统一个标准?可是细一想,三个体系确实存在着差异,难怪国际标准化组织有争论。有的企业还把已整合的文件又分开,究其原因是因为各个体系标准每隔几年都会有所改动,一改动就牵动着企业的整套文件的换版,浪费了精力和财力。三个体系的差异可以在下表中看出:
1      三个标准 的差异比较

 

ISO9000:2000
ISO14001:2004
GB/T28001:2001
1.管理范围
只是产品所复盖的部门
除了产品的生产部门外,还包括财务、锅炉房、电站、食堂、医院等,覆盖范围更广。
除了产品的生产部门外,还包括财务、锅炉房、电站、食堂、医院等,覆盖范围内所有岗位。
CNAB规定
组织可以单独在地理位置中生产的某个产品和规格实施单独认证.
关于认证范围(引自66导则)
  G.5.3.1认证范围
   以下指南的目的是为了让各种性质的组织有充分的灵活度来确定其环境 证书的范围.以反应出他们的商业需要与不同的经营情况.尽管如此,本指南还是要防止组织把应该包含在环境 中的经营要素从认证范围中剔除.
G.3.3.1 认证范围
下列要求旨在提供充分的选择性,使不同性质的组织根据其业务需要和操作环境来考虑OHSMS 证书的覆盖范围。但是,也要求防止组织在认证范围中遗漏宜包含在其OHSMS运行中的重要要素。
认证范围宜涉及受审核方管理控制下的特定现场。
G.3.3.3 场所
a) 场所通常定义为
· 具有一定位置与职业活动有关且组织宜对其中的活动进行控制的全部区域,包括任何与原材料、副产品、半成品、成品和废料相关的贮存区域以及活动所需的设备或基础设施,不管是固定的还是流动的场所
d) 此外,当决定认证的覆盖范围时,宜考虑组织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的范围。
2.承诺对象
产品的使用者,消费者
相关方,受益者将是全社会,是人类的生存环境和人类自身, 它的对象是不确定的,与各个国家和具体地区的人们环境意识和要求相关。      
相关方,受益者将是工作的劳动者。
3.承诺内容
保证产品的质量
要求实施组织承诺遵守相关环境因素对应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条款,并对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
要求实施组织承诺遵守劳动风险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对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
4管理内容
产品质量
控制生产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控制生产岗位环境对工人身体健康的影响
5要求的差异
满足顾客的需求
满足社会对生活环境的要求
满足劳动者对劳动环境的要求
6.审核认证的依据
  标准本身是质量体系及质量标准,不能对国家淘汰的产品实施认证。
标准本身还必须结合各国的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组织的环境行为不能满足国家要求的,也难于通过体系的认证。
标准本身还必须结合各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组织的劳动环境不能满足国家要求的,也难于通过体系的认证。
7.建体系时
无特殊要求
必须进行初始环境评审
必须进行初始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估
8.对审核的要求
可以进行一次审核,体系符合审核准则要求 就可发证.
要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审核重点是体系的策划,加上第二阶段审核才是一次完整的审核.*
要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审核重点是体系的策划,加上第二阶段审核才是一次完整的审核.*
9.审核人员资格要求
  要了解该专业的质量管理背景  
必须具备相应的环境知识和环境管理经验, 否则难于对现场存在的环境问题作出判断。  
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安全知识和安全管理经验, 否则难于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作出判断。
10.目标、指标和方案
比较宏观:如:
顾客满意率;
一次开箱合格率
很具体:如:
生产过程的哪一过程减少粉尘、噪声和废水排放,其数值现状是多少,要减到多少?
更具体:如:
哪一个劳动岗位进行条件改善,怎么改善?
*注:现在有部份人认为环境/安全1阶段和2 阶段是两次审核。没有侧重点是不对的,正因为有这种错误认识,因此就有审核员提出一阶段要与某体系联合,且要同进同出的不合理要求,审核员也将审核资料与其他两个体系的资料混在一起,不了解一阶段加二阶段的审核才构成一次完整的认证审核。所以出现过环境/安全不交一阶段审核资料,说是在某体系监督审核的材料中,给综合评定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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