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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06日

1、成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成员若干人。
2、定期对职工进行保卫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招之即来。
3、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3人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
4、加强对外来民工的管理,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
6、更衣室、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偷盗案件。严禁赌博、酗酒、和打架斗殴。
7、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警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8、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被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
9、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警卫人员方可放行。
10、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11、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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