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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挑式脚手架在高层建筑中的施工与安全技术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1月16日

  3 悬挑式脚手架在高层建筑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

  3.1搭设和拆除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悬挑式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前,应由方案编制人员对持有脚手架作业上岗证的人员进行安

  全技术交底。悬挑式脚手架搭设时,连墙件、型钢支承架对应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计算要求的强度,在上部的脚手架搭设时型钢支承架对应的混凝土强度不得小于C15。因此,必须要有混凝土强度检测报告。

  预埋件等隐蔽工程的设置应按设计要求执行,保证质量,预埋连接的验收手续应齐全。开始搭设时应按连墙件要求设置临时连墙件,直至连墙件设置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临时连墙件;对没有完成搭设的悬挑式脚手架,每日收工时,应采取可靠措施固定,确保架体稳定。每搭设完一步(层)脚手架后,应按要求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型钢支承架与预埋件等焊接连接时必须采用与主体钢材相适应的焊条,焊缝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的要求。

  悬挑式脚手架搭设和拆除过程中,其对应的地面位置应设置临时围护和禁戒标志,并有专人监护;脚手架的底部和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其外侧应按设计规定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平网或其它防护措施,架体底部用木板或竹笆进行封闭,下部再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和小眼网进行防护。

  拆除脚手架时,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当脚手架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未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必须事先采取加固措施。

  3.2检验和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悬挑式脚手架搭设完毕后,方案的编制人员必须参加验收,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并签署意见后方可投入使用,架体醒目处应悬挂验收合格牌、限载牌和安全操作规程牌。

  3.2.1检验的主要项目

  型钢、钢管、扣件等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扣件生产厂家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同时抽检钢管壁厚及扣件的拧紧力矩。各项隐蔽工程的验收报告、混凝土强度检测报告。型钢承架及其与建筑物的连接符合设计要求,焊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上部脚手架立杆的垂直度、各杆件的间距、剪刀撑的水平夹角、连墙件的设置、脚手板或竹笆的铺设。

  脚手架外侧和架体底部按要求进行防护。

  3.2.2定期安全检查

  悬挑脚手架使用过程中,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结构施工阶段不得超过2层、装饰施工阶段不得超过3层同时作业,集中堆载不得超过300kg。定期(一般一个月不少于1次)对悬挑脚手架进行安全检查,查看的主要内容有:杆件的设置和连接是否符合构造要求;悬挑梁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荷载是否超限;拉结件是否牢固可靠;扣件螺栓是否松动;立杆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结束语

  悬挑脚手架通过悬挑承力结构将整个高层外脚手架多次分段并向建筑结构卸载传力,分段的外脚手架结构自成体系,因而悬挑脚手架不仅能够满足不同高度的外脚手架的搭设需要,还可根据施工的实际需要进行相对独立的拆除或翻搭。由于悬挑外脚手架可根据不同的结构形式及搭设高度选择不同结构形式的悬挑承力结构,因此可适用于各种高层建筑结构的施工。这种承力方式还可与一些特殊的高空悬挑结构支模施工相结合起来发挥其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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