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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之浅见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1月14日
 国家、省、市建管部门明确规定:“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根据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安全技术措施,不仅可以指导施工,而且也是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和验收的有效可*依据,同样也是职工生命的根本保证。为此,安全技术措施在安全施工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各级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要有充分认识与高度的重视。首先必须正确认识如下几个问题:

  一、正确处理安全与质量的定义关系

  从广义上看,质量包括安全工作质量,安全也内涵着质量,它们相互作用,互为因果。建筑施工即把图纸上的内容实现为建筑实物,其中关键是安全和质量。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两个第一并不矛盾。安全第一是从完成建筑产品的施工过程中怎样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提出的,而质量第一是从建筑产品是否按图按国家标准,规范达到规定要求的角度而强调的。安全为了保护施工人员,质量需要安全来保证。生产过程中丢掉哪一头都不行,那样都要陷于失控状态。

  二、正确认识安全技术与工程技术的内在联系

  安全技术与工程技术是相互联系着的,具有统一性,是不可割裂的,强行割裂是一种严重错误,不符“管生产同时管安全”的原则。安全是建立在工程技术合理的基础上,如某工程的大梁设计存在问题,工程施工技术再先进,也必然会发生安全事故。当工程技术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必须首先改进生产工艺,消除危险因素后才能成为合理的工程技术。安全技术是改善生产工艺,改进生产设备,控制生产的不安全状态,预防与消除危险因素对人产生伤害的科学武器和有力手段。它包括为实现安全生产的一切技术方法与措施,以及避免损失扩大的技术手段,如土方开挖,边坡坡度的规定,吊篮、挑架子的设计,安全网搭设的要求,防火、防雷的措施等。

  三、坚持安全技术措施动态控制

  安全与危险在同一事物的运动中是相互对应的,随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安全与危险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着,进行着此消彼长的斗争。要保护生产的安全状态,必须根据不同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危险因素,及时制订合理的安全技术措施,以预防为主,消除危险因素,控制事故发生。

  四、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彻预防为主,首先要端正对生产中不安全因素的认识,端正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态度,选准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时机。进行安全管理不是处理事故,而是在工程开工前或施工过程中,针对工程施工的特点和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施工过程中人的安全与健康。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决不是只摘录几条标准、规范,必须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充分考虑各种危险因素,遵照有关规程规定,结合以往的施工经验与教训,按照以下要求编制。

  ①要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并经过审批。

  ②要有针对性。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场地环境和条件等第一手资料,并熟悉安全法规、标准等,才能编制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③要考虑全面、具体。安全技术措施是要贯彻于全部施工工序之中的,因此力求细致、全面、具体。只有把各种因素和各种不利条件考虑周全,有对策措施,才能真正做到预防事故,但并不等于罗列一般的操作工艺、施工方法以及日常安全工作制度、安全纪律。

  ④要根据工程的结构复杂和危险情况,按需要分别编制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特殊工程还应编制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有文字等;考虑不同季节的气候,还要编制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

  五、切实落实检查安全技术措施

  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首先应遵循预防性措施优先选择的原则,依次排列,以保证措施与落实的速度,也就是要分出轻重缓急。

  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工程开工前,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具体内容和施工要求,应向工程项目经理、工长进行详细交底和讨论,以取得执行者的理解,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应进行重复交待本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书面材料,有双方的签字和交底日期。

  加强安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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