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几点建议
1、设计方面的措施对于建造在湿陷性黄土地基上的建筑物,为防止建成后出现基础下沉、墙身开裂等质量症害,影响安全和使用,应由设计、施工、使用等方面采取预防措施。
(1)根据建筑物类别、等级、重要程度、沉降限制、土的湿陷类型和等级等规定,采取强夯法、灰土挤密桩、重锤表层夯实法、预浸水法、土或灰土垫层等方法,部分或全部消除建筑物地基的湿陷性;
(2)对于部分消除湿陷性的建筑物,在设计上必须由防水措施。如做好总体的平面和竖向设计,保证整个场地排水通畅,并做好防洪措施,保证水池类构筑物或管道与建筑物的间距,符合防护距离的规定,确保管网和水池类构筑物的工程质量,防止漏水;对于屋面和房屋内地面,应有排除雨水和防水的措施。
(3)对部分消除湿陷性的地基,在建筑结构上必须采取相应的结构措施,使建筑物能尽量减少因地基局部浸水所引起的差异沉降,并能适应这种差异沉降,而不致遭到严重破坏,继续保持其整体稳定性和正常使用。比如:选择适应不均匀沉降的结构形式;设置沉降缝,减小房屋的长高比;增设钢筋混泥土圈梁,窗台下120毫米处墙体内设砖配钢筋带等。
2、施工方面措施
(1)严把施工单位的施工程序:即先安排场地平整做好防洪、排水设施,再安排主要建筑物的施工。
(2)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平面布置图。即:上下水管、水池、淋灰池等距建筑物的距离要符合湿陷性黄土地区施工的有关规定。
(3)严格做好基槽开挖、上下水管道、水池、化粪池等施工的隐蔽检查,并做好记录。
3、维护管理方面的措施
(1)经常检查给水、排水和热水管网的畅通与否,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2)做好雨水排流畅通,保证建筑物防护范围内地面不积水。
(3)发现问题,做好记录,查找原因,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