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保障维护通车施工路段作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同时维护周边环境,并保障职工健康安全。
2 适用范围:边通车、边施工地段的交通管理。
3 引用资料:《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及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
4 具体要求:
4.1改建过程中,边通车、边施工地段的安全生产,除应遵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加强对通行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交通安全。
4.2改建工程需挖除旧路路基、路面进行重建的路段,在施工路段的两端应竖立显示正在施工的警告标志。标志应鲜明、醒目。标志与施工路段的距离,应根据开挖宽度、路线等级、交通量等情况确定。
4.3通车路段的路面应经常清扫干净,防止车辆碾飞土石伤人或雨后泥泞影响通车,
4.4在原有路段上,进行降坡改建的工程,有条件的可修建临时便道维持交通,也可在降坡地段半幅施工,另半幅做通车之用。
4.5半幅通车路段,在车辆驶出前方应设置指示方向和减速慢行标志。同时在施工作业区的两端设置明显的路栏。晚间要在路栏上加设施工标准灯。半幅施工区与行车道之间设置红白相间的隔离栅。
4.6半幅施工的路段不宜过长;一般以不超过300-500m为宜。
4.7在居民点或公共场所附近开挖沟槽时,应设护栏及搭设跳板供行人通过。夜间应设置照明灯和红灯。
4.8在原地拆除旧桥(涵)重建新桥(涵)时,应先建好通车便桥(涵)或渡口。在旧桥的两端应设置路栏,夜间应在路栏上悬挂警示灯,并在路肩上竖立通向便桥或渡口的指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