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模板、支架的拆除
6.1拆除期限的原则规定
1)非承重侧模板,应在砼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致因拆模而受损害时拆除,一般在砼强度达到2.5MPA以上时拆除;
2)芯模胶囊的拆除,应经试验确定,以混凝土强度达到能保持构件不变形为宜。
3)钢筋砼结构的承重模板、支架、应在混凝土强度能承受其自重力及其可能的叠加荷载时,方可拆除。构件跨度不大于4m时,在砼强度符合设计强度标准值50%的要求后可拆除;构件大于4m时,应在符合设计强度标准值75%的要求后,方可拆除。
6.2拆除模板支架的技术要求
1)模板拆除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拆除时应有专人观测墩台、梁变化情况,并进行详细记录。
2)墩台、模板宜在其上部结构施工前拆除。拆除时不允许用猛烈敲打和强扭等方法进行。
3)模板、支架、拆除后,应维修整理,分类妥善存放,以备下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