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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施工安全技术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28日

  不存在上述九类中的任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为A类高处作业。两类高处作业都按作业高度的不同分为4个级别,如表10-2所示。

 

  (4)高处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

  高处作业极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也容易因高处作业人员违章或失误,发生物体打击事故,结构安装工程的高处作业,还可能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2.高处作业基本安全要求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对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以及属于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施工的安全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

  (1)高处作业的基本安全规定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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