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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应力管桩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03日


  
  2、承载力
  

  管桩施工结束后对其进行承载力检验,采用静载荷(慢速维持荷载法)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在多数情况下可以利用静压桩机作为反力装置,建议验收时按下列几点执行:
  
  1)受检桩的最大加载值由设计单位书面提出,受检桩的数量按总桩数的1%行进抽检,试验方法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
  
  2)经检验承载力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即可判定该主控项目不合格(即不允许出现负偏差)。
  
  3)主控项目出现不合格的项目时,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经施工单位实施后,再进行二次验收。
  
  3、桩身质量
  
  这里所谓的“桩身质量”,是指桩施工结束(入土)后的桩身质量。此时的桩身质量可能存在抱裂、压爆、局部磕损或缺损,环向或纵向裂缝、接头焊接质量问题等等。管桩的有些桩身质量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就被发现(如抱裂、磕损或吊装不当引起的裂缝等)得到及时处理。桩在入土后虽然看不见,但从压桩时压力与贯入度的变化(结合地质条件分析),压桩完成后土塞的高度、管内积水等情况,现场施工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对桩身质量也可以作判断。
  
  如果采用低应变法进行桩身质量检测,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不适用的可能:
  
  1)只能有效地探测到桩顶以下第一个缺陷的界面。
  
  不论是采用频域或是时域的分析方法,当应力波在桩项以下第一个界面反射后,如果还有第二个缺陷,很难接收到第二个界面的信号。
  
  2)只能做定性判定
  
  由于桩的尺寸效应、测试系统的幅频相频响应,高频波的弥散、滤波等造成的实测波形畸变,以及桩侧土阻尼、土阻力和桩身阻尼的耦合影响,尚不能做到定量判定。而且,对于桩身不同类型的缺陷性质仅凭信号也难以区分(如灌注桩的缩颈与鼓肚,以及局部松散、夹泥、裂缝、空洞等等)。
  
  3)对钢管桩和异型桩的不适用
  
  低应变法的理论基础是以一维线弹性杆件模型为依据,要求应力波在桩身中传播时平截面假设成立,故不适用于钢管桩和异型(如H型)桩。对于混凝土管桩来说,目前尚在进一步探索中,有试验表明:当Tp(脉冲宽度)=1.5ms,即λ/R的减小,尺寸效应引起的平截面假设失效和高频干扰加剧,导致实测波形严重畸变,使一维理论探测桩身缺陷的适用性大打折扣。再有,开口管桩的底部有土塞,应力波在传至土塞上部界面时遇不同阻抗,产生反射和透射;同理,当管内积水时,积水界面也会产生反射与透射;这些因素对探测桩身缺陷形成严重的干扰。
  
  现在笔者推荐一种新的检测方法:孔内数字电视检测法,该法采用孔内电视摄像仪进行探测,能对管(孔)中出现的缺陷进行定性和定量判定期,具有检测方便快捷、检测结果直观的特点。该方法解决了其它方法不能定量、对缺陷性质难以判定的问题,是桩身质量检测手段的一大进步。
  
  4、附件材料内容应有:
  
  1)成品桩质量检验记录;
  
  2)压桩施工记录;
  
  3)接桩质量检验记录;
  
  4)桩顶标高测量记录;
  
  5)桩体质量检验报告;
  
  6)桩位偏差测量记录;
  
  7)承载力检验报告;
  
  8)异常情况、质量缺陷、质量事故记录及处理(整改)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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