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吊篮分项
(1)进行外墙装饰作业时,必须采用吊篮施工作业。
(2)吊篮应由其产权单位编制施工方案,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提交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
(3)吊篮产权单位应做好日常检查、维修和记录。
(4)吊篮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配重。
(5)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应挂设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严禁安全绳与吊篮连接。
(6)严禁一块板,一个人的“蜘蛛人”作业。
5、各类作业平台及卸料平台分项
(1)各类作业平台及卸料平台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
(2)卸料平台应自成受力系统,禁止与脚手架连接。
(3)卸料平台底板应采用厚度50mm以上的木板,应铺满铺平并进行可靠的固定。
(4)卸料平台周围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涂刷红白相间警示色,用密目网封闭严密。
(5)卸料平台上应在明显处设置标志牌,规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载。
6、脚手架分项
(1)脚手架搭设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当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提请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实施。
(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管理员应参加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监督检查。
(3)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采用定型卡带进行固定。
(4)脚手架必须按规定张挂首层网、层间网(每隔十米设置一道)和随层网。
(5)脚手架外侧应采用2000目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6)操作层处的脚手架必须高出1.5m,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及挡脚板。
(7)操作层脚手板与建筑物外墙之间的空隙不得大于15cm,超过时应采取措施,进行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
(8)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
(9)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10)升降附着脚手架时,应设专人对脚手架作业区域进行监护。
7、模板分项
(1)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当编制模板专项施工方案,提请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实施。
(2)模板工程在绑扎钢筋、支拆模板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立足点,作业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3)楼层边缘的模板施工应加强外边的防护,增设平网和立网进行设防。
四、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一)建筑施工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整改合格后再行查验。
(二)安全防护设施,经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员、搭设班组长共同联合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
(三)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专项施工方案及有关验算数据;
2、有关证件、检测证明等;
(四)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