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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建筑施工事故高发的对策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09日

 安全生产事关国家和人民利益,事关社会安定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是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的重要前提;是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的最根本的要求。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不但为社会创造大量财富,而且转移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但与此同时,我们应该看到近几年来我国建筑伤亡事故频发。仅次于煤炭、交通行业。对此,我们要有清醒认识,要认真分析总结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积极地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一、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特点及发生原因
  

  根据对近几年施工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事故高峰出现在夏秋两季;二是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深基坑坍塌事故伤亡率占90%以上;三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造成的事故占绝大多数。
  
  建筑施工伤亡事故频发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夏秋两季是建筑施工的旺季,企业在生产任务紧。抢工期的情况下。相应的安全措施跟不上,另外,夏秋两季又是农忙季节,建筑施工一线工作人员大多是农民工,相当一部分农民工白天忙施工,晚上回家忙收种。体力透支太大,同时,施工时一心二用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2.施工企业领导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重市场,轻现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只顾眼前利益,不舍得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维修、设备更新改造及人员培训上资金投入,看不到安全生产带来的潜在效益。一是表现为施工现场的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三宝”配备不齐;电梯口、井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四口”防护及临边防护不严;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四限位两保险”配备不齐或无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执行“三级供电两级保护”,接零接地措施不良;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安全防护极其低下,施工过程中违章蛮干的情况时有发生。
  
  3.建筑市场混乱,工程层层转包,以包代管造成施工现场无人管理安全的混乱局面。业主拖欠工程款、要求施工企业垫支的现象司空见惯,从资金来源上制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技措费的投入,加之层层转包,层层提取管理费,势必影响安全技措经费的正常投入。
  
  4.安全监察、管理力量不足,政府监管不到位。据了解香港劳工处负责安全生产的工厂督察科编制250人,仅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监察的就有70人,而国内的一个市、地非矿山监察管理人员也不过几十人。不仅不能与国外或香港相比,与国内的交通、消防管理力量相比也不成比例。
  
  5.事故处理难度大,整改措施难以落实。涉及到企业负责人或事故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时,没有明确的处罚尺度。而且事故调查组无权免除企业负责人职务,也无权直接处理事故责任人,只能将处理意见提交给企业或主管部门执行。但是,是否处理,处理结果是否存入本人档案或企业信用档案均不得而知。因此,事故处理如同水过地皮湿,既不能给企业负责人和事故以警醒,也起不到教育他人的作用。也就无法避免事故的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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