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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涵工程安全总体要求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04日

1、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做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单项工程(包括辅助结构、临时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本规程制定的安全操作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桥涵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3、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挖孔桩作业人员作业时佩戴安全带并拴上自孔口而下的专用保险绳,孔口绳头系铃报警,出现意外情况可及时撤回到地面进行抢救,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5、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顶部位应设置护盖。取土吊斗升降时,挖土人员应在护盖下面工作。相临两孔中,一孔进行浇注混凝土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井孔。
6、人工挖孔,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应有专人管理,并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警示牌。
7、施工现场内各种材料分类码放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钢管及其它废旧物品及时清理,以保持现场的整洁有序;孔口不得堆集土渣及沉重机具;作业人员的出入,应设常备的梯子;夜间作业应悬挂警示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
8、人工挖孔,除应经常检查孔内的气体情况外,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挖孔人员下孔作业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
(2)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对含量虽不超过规定,但作业人员有呼吸不适感觉时,亦应采取通风或换班作业等措施。
(3)空气污染超过现行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HZ-1-82)规定空气污染三级标准浓度值时,如没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可采取人工挖孔作业。
9、挖孔较深或有渗水时,应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等措施,严防坍孔。
10、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应采取机械通风。并在井下安装电铃,预先约定信号,或采用对讲机及时联系、沟通。当使用风镐凿岩时,应加大送风量,吹排凿岩产生的石粉。人工挖孔最深不宜大于15m。
11、挖孔桩孔内岩石需要爆破时,井外有专职安全员负责巡视,严防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人员及时撤离现场,并应采取浅眼爆破法,严格控制炸药用量,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爆破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办理,爆破后先通风排烟15min并检查无有害气体后,施工人员方可下井继续作业。
12、在施工现场专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采用TZ-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外壳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场内架设的电力及照明线路,其悬吊高度及距工作地点的水平距离按当地电力部门的规定执行。所有的电器设备,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孔内照明应使用36伏电压的灯具。起吊设备必须有限位器、防脱钩器等装置,并且保证安全可靠。
13、人工挖孔采用混凝土护壁时,每挖深1米做一道护壁,并要对护壁的安全质量情况验收。第一道护壁要做成沿口圈,沿口宽度要大于护壁外圈30厘米,高出地面10厘米以上。孔内护壁混凝土满足强度要求,孔底末端护壁要有可靠的防滑壁措施。凡孔内有人作业时,3米以内严禁有机动车辆行驶和停放。
14、孔内有人员作业时,孔上地面必须设有防护人员与孔下作业人员随时保持联系。防护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并要随时观察孔壁变化及孔底施工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离,并向施工负责人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15、挖出的土方应随出随运,暂时不能运走的,应堆放在孔口边1米以外处,且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米。
16、在较好岩层,人工挖孔桩孔不采用混凝土护壁时,必须使用工具式的安全防护笼进行施工,防护笼每节长度不超过2米,防护笼总长度要达到扩孔交界处,孔口必须做沿口混凝土护圈。
17、钻机成孔作业完成后,人工清孔、验孔要先放安全防护笼,笼距孔底不得大于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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