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1、现场各用电安装及维修必须由专业电气人员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从事有关操作。
2、现场用电应按各用电器实行分级配电,各种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严禁一闸供两台及以上设备使用。
3、所有接至各用电设备的支线由各施工单位自理,但必须受现场经理部的用电负荷量调配及电安全检查,所有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开关。
4、每条干线分支接出支线时,均采用铜蕊导线连接,支线在干线上缠绕加焊锡连接方式,干线不行断开。以增加供电安全可靠性及防止火灾危险。
5、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及塔吊处均作重复接地,且接地电阻小于4Ω。必须采用焊接或压接的方式连接;在所有电路末端均采用重复接地。
6、施工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照建设环保部颁发的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7、电渣压力焊接应接在380伏电源上,配线时先计算各用电点的总用电量进行调整,以利于各相同电源间的平衡。
8、所有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维修和调整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施工期间值班电工不得擅离岗位,应经常巡视各处的线路及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漏电开关必须定期检查,试验其动作可靠性。
11、配电房、重要电气设备及库房等均应配备1211灭火器及砂箱等,配电房房门向外开启,户外开工箱及设置要有防雨措施。
12、所有电气装置及机具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
13、配电箱采用铁制外壳标准箱。各种电箱必须设置完好的短路及漏电保护装置,电箱与设备必须保护接零作可靠的电气连接。
14、设备除作保护零线外,并在负荷前端设置短路及漏电保护装置,导线保护,电源上锁。使用设备落实到责任人,专人操作,设备侧挂标志牌,出现故障应向主管部门汇报,并由专业人员排除。
15、必须对接地电阻进行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
九、防雷安全设施
1、施工现场的塔吊、施工电梯应与防雷装置的引线下线相连。塔吊接地电阻小于4Ω。
2、外架上的防雷装置应设专用引下线或工程正式引下线,其上用Ф20钢筋共10根避雷针,高度不小于3M。
十、 消防安全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对明火的管理。动明火前必须填写动火申请,制定消防措施,经项目部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后执行。
2、在各动火点张贴消防标语和消防措施,做好消防器材的配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坚决淘汰过期或不能使用的器材。
3、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现场成立消防小组,小组由各部门人员组成。
4、认真做好防火、防爆及机电设备防漏电措施。增强消防意识,做好消防工作,在生产、生活区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更换。电焊点周围不得有易燃品,氧气瓶与乙炔瓶旋转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瓶由专人看守。现场不准燃明火,不准私拉乱接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