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脚手架搭设方案的审核、审批工作与脚手架搭设后检查验收工作。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禁止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等易滑鞋上岗或酒后作业。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注意身体重心,注意用力方法,防止身体重心超出支承面而发生事故。
4.控制组织管理因素,避免违章指挥
严格高处作业检查、教育制度,坚持“四勤”即勤教育、勤检查、勤深入作业现场进行指导、勤发动群众提合理化建议;查身边事故隐患,实现“三不伤害”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的目的。
控制有妨碍高处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应当及时根据季节变化,调整作息时间,防止高处作业人员产生过度生理疲劳。
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对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与年终分配考核结果联系在一起,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为高处作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尽量减少作业风险。
5.控制环境因素,改良作业环境
禁止在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等恶劣天气从事露天悬空作业。大雪、大雨、六级以上强风天之后,应当对脚手架进行认真检查和清理。
在脚手架上进行撬、拨、推拉、冲击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应当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
夜间施工,照明光线不足,不得从事悬空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