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作
1、项目部要坚持每天有一人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出问题后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同时,安全员或技术负责人要对重要环节和提出的问题向作业班组的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讲解,并拿出相关的整改措施,措施要有可行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班组在整改隐患、落实措施时,有的放矢,不留死角,达到规范管理。
2、对搭设的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和模板支撑架,特别是4m以上的高支撑体系和特殊的支撑架(如超重、超大)必须进行专门的设计,在搭设之前,应确认钢管、扣件、脚手板的材质和立杆基础是否符合要求,搭设过程中必须及时检查验收立杆间距、纵横杆步距、扫地杆、连墙件、剪刀撑(包括水平)及接头方法和纵横向支撑设置等是否符合施工方案和规范的要求。混凝土浇注时必须检查施工方法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尤其是要对整体脚手架进行验收后方可使用,项目部缺乏对脚手架的验收是目前存在较普遍的隐患。
3、对目前广泛使用的挂、挑、爬和吊篮脚手架,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和《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等的要求,在设施选用和方案编制时,必须严格执行标准;在使用前必须组织技术、安全、机械等专业人员进行验收或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确认架体制作和各安全装置、防护措施等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在检测合格后的30日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监督。使用中必须经常检查各关键部位是否符合要求,操作人员是否有违章行为,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使用安全。防止因方案未经批准,安装完不经验收使用,作业时严重超载,导致架体坍塌,人员坠落的事故发生。
4、对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的采购、租赁及使用必须严格把关,防止不合格产品投入现场使用。对施工升降机的使用必须按照《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96)、《建筑机械操作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和随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做好附墙装置、制动器、限速器、限位装置等的日常检查和维修,防止动作失灵。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笼内的载荷,防止超载或物料放置偏移。对物料提升机必须设置可靠的楼层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使用过程中不得乘人上下。避免吊笼发生意外坠落时无停靠装置保护造成人员伤亡。
5、在恶劣的气候(如雨雪天、大雾、六级以上强风)和环境不良的条件下,禁止从事高处、洞口或悬空作业。特殊高处作业时,应首先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并且应有可靠的立足处和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6、对利用登高设施或登高用具进行攀登作业的,作业前应对其材质和稳定性进行检查确认,对材质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利用操作平台作业时,搭设的操作平台应满足面积不超过10平米、高度不超过5米,并采取措施减少立拄的长细比的要求。
7、对现场的临时用房或工棚的瓦屋面应固定牢靠,防止雨天或大风天气进行抢修;同时不宜使用石棉瓦等易碎材料作为临设的屋面,避免铺设或维修过程的坠落事故。
8、对于检查提出的问题,不管是哪一级,项目部都必须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班组按要求整改后,项目经理要及时组织进行整改效果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相应班组方可进入正常施工。否则,要按照隐患通知书的要求继续整改,直至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9、充分利用施工现场“两栏一报” (读报栏、宣传栏;黑板报),建立“安全违章曝光台”。对检查出的违章现象,可以随时在曝光台上予以公布,以反面教材加深现场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同时,对安全工作也要采用激励机制,有奖有罚,营造施工现场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综上所述,在广泛采取以上措施的基础上,认真执行现行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高处坠落事故是完全可以减少和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