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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安全的人性化设计

作者:吴思军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6月23日

  3.低层居住建筑应配置灭火器材

  目前,低层建筑存在着耐火等级低,可燃装修材料多,用电设备多等现象,容易造成火灾的发生或蔓延。

  国内外有关资料表明,有半数以上的建筑火灾都是在灭火系统启动或消防队到达火场之前,动用灭火器等一些简单的灭火设备完成灭火的。由此可见,灭火器对于有效扑灭初起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现实情况中,绝大部分低层住宅未配置灭火器,人们宁愿多花点钱进行室内装修,也不愿花几十块钱去买一具2kg干粉灭火器以备不时之需。由于我国的法律或国家技术规范对低层住宅配置灭火器未作强制性规定,防火监督检查人员不能擅自要求住户配置灭火器,致使低层建筑存在着火灾不能及时扑救的隐患。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灭火器生产企业数量的增多和产品价格的降低,有关部门应对低层住宅楼配备灭火器进行强制性规定,从而使灭火器在低层住宅中的普及使用能像许多发达国家一样,早日进入寻常百姓家。

  4.人员密集场所应大力推广发光疏散指示标志的使用

  国内外实际应用表明,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墙上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可以更加有效地帮助人们在浓烟弥漫的情况下,及时识别疏散位置和方向,从而进行安全有效的疏散。《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娱乐场所和地下商店内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至于建在地上的商场营业厅、展览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则没有明确规定。

  在一些地上商场营业厅、展览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由于建筑的使用性质,疏散指示标志灯基本设置在天花板上,而这类场所在节假日及各种庆典活动期间,由于宣传活动,疏散指示标志容易被悬挂的广告物遮挡,不易被人发现。当火灾发生时,非消防电源会被切断,再加上火场烟雾、火势的刺激,容易导致人员恐慌,如果没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来指示疏散方向,容易造成混乱,延误疏散行动。因此,对具有一定建筑规模的大开间非娱乐性质的人员密集场所,也应规定设置地面发光疏散指示标志,以便于指明疏散路线和提高疏散效率。

  5.防烟楼梯与消防电梯共用前室的防火门应设置释放器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防烟楼梯间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用于疏散走道、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的功能;常开的防火门,当发生火灾时,应具有自行关闭和信号反馈的功能。

  在一般设计中,防烟楼梯间前室与消防电梯间经常设计成一个共用的空间,这个共用前室的防火门则是在门上设有闭门器或顺序关闭器,由此控制防火门的自行关闭。但在日常使用过程中,人们为了行走方便,基本上让共用前室的防火门处于常开状态,从而导致防火门形同虚设,无法形成有效的防烟效果。倘若房间发生火灾,则很容易蔓延至前室,降低建筑防烟楼梯间的防火性能。

  因此,在共用前室的消防设计过程中,为形成有效的防烟前室及确保防火门的完整好用,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组,并在防火门上设置释放器。平时防火门常开,火灾时由探测器组发出报警及控制信号,自动关闭防火门,形成有效的共用前室,提高共用前室的安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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