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电气设备发生火警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用干粉、二氧化碳、1211灭火机或干砂扑救,严禁用水、泡沫、酸碱灭火机扑救。
二十三、交接班时,要详细交代设备运行、各线路的停、送电的情况,并由接班人员签名。如发现接班人精神反常或酗酒等情况,应拒绝交班,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处理。
二十四、工作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工具,使用前应仔细检查,不能马虎凑合。
二十五、电工工作台必须牢固,除一面靠墙的外,应在工作台上设置安全网。面对面作业的工作台,必须在中间装设安全网。
二十六、虎钳要固定牢靠并保持完好。工作时,上面不能放工具和工件。钳身不能当铁砧用,虎钳夹持开口不能超过丝杆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二十七、各种铁锤(手锤、大锤、抵锤等)必须无裂纹、卷边、飞口,硬度要适当;木柄应用无结疤、无裂纹的坚韧材料制作,锤柄要安装牢固并打进铁楔。
二十八、使用铁锤时不能戴手套;锤柄上不许有油污;打大锤时前后不能有人;掌钳人的位置不能在正对面。两人以上打大锤时,战位要错开,动作要协调。
二十九、錾子、冲子不能用高速钢制作,顶端有卷边,毛刺时要及时修磨,有裂纹时不准使用。錾子长度不得小于150毫米,錾削时对面不许站人。
三十、锉刀、刮刀必须装有牢固的手柄,并加装金属箍,使用前要检查防止松脱。锉刀、刮刀不能当手锤和撬棒使用,以防折断。
三十一、扳手应无缺损、无裂纹、无变形、开口和手把不能沾油;使用时要与螺帽大小相吻合,把手使用。在高处工作时要站稳位置,不能用力过猛,防止重心不稳而摔倒。
三十二、使用手锯要夹紧工件,锯条松紧要适当,工件欲断时要防止落下砸脚。
三十三、使用手电钻等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接零装置完好,电缆无破损。插头齐全,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使用中发现漏电或其它故障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找电工修理。
三十四、小工件钻孔时,应用虎钳或专用工具夹紧,不准戴手套或用手直接拿工件钻,以防绞辗事故。
三十五、使用砂轮和钻床等设备应遵守砂轮机和钻床等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十六、不要把尖针工具(如划针、刮刀等)插在衣袋内,以防刺伤。
三十七、清除加工件的铁屑必须使用工具,禁止手拉嘴吹。吊车配合工作时,应遵守起重的安全技术规定。所吊工件、机具未放稳和支撑牢固前,不能松脱吊具,也不能进行工作。
三十八、在带电设备上工作时,应先停电,并挂警告牌和采取防止突然来电的措施。
三十九、使用竹梯登高作业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顶端必须扎牢或有人扶持。不准在梯子上作剧烈动作和向下丢东西。
三十九、工作完毕和下班后,必须将设备的电源切断,关闭风、气、水、油源。清理场地,把工具和零部件堆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