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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安全防护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2月15日

    (1)采用《主体结构施工安全措施》1?条。
    (2)室内抹灰使用木凳、脚手板垮度在2米以内,架子堆放材料不要过于集中,在同一垮度内只许1人操作。
    (3)切割用的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产业专业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经常进行检测、维修,操作人带好各种防护用品。
    (4)各种电缆线的选择保证符合GB1169?4《通用橡套软电缆》和CB3787?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5)各种线路的架设,由现场电工统一安装、统一管理,不准工人私自乱拉乱扯,严禁线路绑扎铁丝、缠绕铁管、拖地。所有机械设备和照明设备设移动开关箱,箱内的闸刀漏电保护器齐全有效。
    (6)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的材料,设专存专用仓库,不和其他材料混放,并设放消防器材、挂设“严禁烟火”警示牌,库房与其他建设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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