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象机关发布暴雨、强风警报后,值班人员应随时注意收听报告台风动向之广播,转告项目经理。
2、强风接近本地区之前,应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1)关闭门窗,如有特别防范设备,亦应装上,井架及外架上绑扎防护物并与建筑物拉接牢固。
(2)关闭不必要的用电设施。
(3)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之物品,应搬进室内或加以适当之遮盖。
(5)准备手电筒,蜡烛、油灯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6)门窗有损坏应紧急修缮,并加固房屋顶及危墙。
(7)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抢救灾情。
(8)准备必要药品及干粮。
(9) 汽车吊应将扒杆收回。
(10)遇雷电天气时,塔筒(已完成吊装)、履带起重机内不许有人。
3、强风袭击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关闭电源或煤气来源;
(2)非绝对必要,不可生火。生火时应严格戒备。
(3)重要文件或物品应有专人看管。
(4)门窗破坏时,警戒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
(5)为防止雷灾,易燃物不应放在高处,以免落地造成灾害。
(6) 汽车吊应将扒杆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