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
国家对职业事故补偿采取保险制度,由保险公司对事故损失进行赔付,在此情况下,直接损失其实就是保险损失,而间接损失就是非保险损失。保险损失包括医疗费用和保险给付;而非保险损失一般指雇主给付的费用:病假津贴、工具和设备损毁、法律成本、加班工作和临时劳动、生产拖延、应急供应等。
4.内部损失与外部损失
企业自身承受的部分为内部损失,如企业设备损毁、工伤事故赔偿等。外部损失是不由雇主或企业负担的损失部分,如由于员工伤残,导致家庭生活质量降低,孩子受教育条件下降,以及由于事故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政府的负担等。其他还有不能反映企业账面上的非经济损失也是外部损失的方面。
三、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安全事故造成投资成本的无效增加,不仅浪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而且也会影响建筑业利润率,严重影响了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引起建筑业损失增加的根本原因是建筑事故的多发。每次事故都有具体原因,寻找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目的在于探寻解决问题的办法。
1.人的因素
人的因素:①教育原因,包括缺乏基本的文化知识和认识能力,缺乏安全生产的知识和经验,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技术和技能等;②身体原因,包括生理状态或健康状态不佳,如听力、视力不良,反应迟钝,疾病、醉酒、疲劳等生理机能障碍等;③态度原因,缺乏积极工作和认真的态度,如怠慢、反抗、不满等情绪,消极或亢奋的工作态度等。
2.物的因素
在建筑生产活动中,物的因素包括机械设备的原因、钢筋、脚手架的高空坠落等物的因素。物体的固有属性及其具有的潜在破坏和伤害能力的存在。物的不安全状态往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
3.管理制度
大多数工伤事故之所以发生,既有人的不安全生产的原因,也有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原因,要预防事故无非采取以下四种方式:①约束人的不安全行为;②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③采取隔离防护措施,使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不相遇。以上措施实施需要建立完善的建筑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安全管理及控制,建筑安全事故应该是完全可以控制的。如何控制事故的发生,从制度入手也是比较关键的一个方面,建立完善的建筑安全制度并保证实施,从制度上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能从根本上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来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说到底是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为此,应采取预防事故中提到的措施来制定针对性的制度。将这些制度分为约束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和隔离防护等三大类,并从人、财、物、时间、信息等方面加以细化。
综上所述,风险贯穿于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个工序,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必将给我们带来各种各样的损失,因此安全生产管理是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安全扮演着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项目的每一个成员都担负着不同的安全责任。尽管现在仍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只要我们各级管理部门及从业人员充分重视,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开拓创新,必将开创建筑业安全、文明、健康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