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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宝”及“四口”防护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2月29日

        1.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合肥市建设安全技术协会颁发的准用证名录,由施工单位验证后购买,确保安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2.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且佩带正确。
        3. 通道口必须防护严密,用双层竹笆绑扎顶棚,以防高处坠物。双层竹笆的间距高度不少于500mm,以便减小坠物的冲击力。
        4. 楼梯口必须用毛竹或钢管绑扎防护栏杆,横杆必须绑扎两道,栏杆高度不低于1200,且每层安装照明灯,保证足够的亮度。
        5. 预留洞口,坑井防护必须定型化、工具化。夜间设红灯示警,洞口及坑井上要采用φ14钢筋,间距150的焊接钢筋网片,网片上用胶板铺盖严密,固定牢固,设专人定期检查。
        6. 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应严密,外脚手架必须按超高建筑楼层1500搭设。
        7. 本工程脚手架外侧采用满挂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的规格材质应符合有关规定,且安全网应取得合肥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准用证。
        8. 高空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安全带系挂时应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绳子不能打结,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在攀登和悬挂作业中,应有牢靠的挂钩处,严禁只在腰间佩挂而设在固定的设施上栓挂钩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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