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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刘宏路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3月16日

  二、当前强化建设施工安全的对策 

  针对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要正确把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律,积极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加强安全宣传,加大安全投入,狠抓责任追究,从源头抓起,切实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

  一线作业人员担负着安全生产的首要职责,必须全面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充分利用各级安全生产培训中心等 培训资源,对建筑工人的建筑工程基础知识、安全基本要求进行强制性培训;特殊工种人员,除按一般性 外,还要按照行业规定进行特种专业培训,待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主管部门还可定期开展经常性的施工 ,注重实效,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使“要人人安全”转变为“人人要求安全”的自觉行为。同时,建筑施工中能否坚持“安全第一”,关键取决于施工单位领导及管理层和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能否把施工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为此,施工单位首先应明确提出把施工安全作为管理层和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要赋予他们相应的安全管理权力,即违章作业禁止权、严重隐患停工权、经济处罚权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等,保证其有效行使职责。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认真开展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事故的发生,在安全生产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管理办法、全安全工作例会、安全巡查和不良安全行为记录公示等制度。通过考核,奖优罚劣,提高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自觉性,使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要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施工安全监管,严禁施工企业的违法违规施工、分包和转包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坚决遏止重特大坍塌、高处坠落以及透水事故多发的势头。

  (三)转变监督工作模式,强化对责任主体行为的监督

  各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和质量监督站要切实履行职责,时刻牢记安全、质量重于泰山的神圣责任,努力提高监管水平和执法能力,强化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培训,提升安全监督效率。要切实执行层级监督、重点监管、重点监控等制度,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超前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加大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执法监督力度,转变传统监督模式,采取“程序控制”、“行为控制”、“跟踪控制”方式,按照狠抓开工前资料审查、作业环境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安全保证组织体系的建立,施工现场阶段性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评价审核等工作,对工程项目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专项检查,全面开展“一保三防”(保证安全投入,防止坍塌、高处坠落、起重伤害事故)专项治理,遏制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的产生。重点突出拆除工程、工业园开发区建设工程、村镇私房建设工程、市政工程等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督工作,有针对性的制定安全监督方案,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确保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督工作到位,切实扭转其事故高发的状况。

  (四)加大建设安全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查事故责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建设施工安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有关部门的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的原因,找出管理、技术、规章和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形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统一监管,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运转的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格局。各监督管理机构在工程巡查过程中,应重点监督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该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是否具备持续改进功能,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应依法查处纠正各类违法、违章、违规操作行为,严格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各方参建责任主体单位和人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之,当前要解决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正确把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律,无论是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还是建筑企业的内部管理,都在直接影响甚至制约着建筑安全工作的发展,应着力加以改进完善。只有各参与单位和监管部门严格履行自身职责,树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居安思危,常抓不懈,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才能切实提高建筑行业本质安全度。相信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监管部门和执法队伍的细致工作,有广大职工群众的支持参与,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一定会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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