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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及现场控制要点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3月20日

       承包商应编制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在按程序完成审批(企业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备案)。凡可能坠落的作业基准面高度在2M及以上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安全施工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方案审查和现场监控。
        1高处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应按项目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高处作业安全责任,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的健康必须符合要求,攀登和高处悬空作业,高处搭设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定其完好后方可使用。施工中发现缺陷或隐患应及时解决。
        (4)应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纪律交底,高耸建筑物应设置避雷装置,雨天作业应采取防滑措施,六级以下大风,雾天应停止高空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在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5)建筑物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于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防护棚搭拆时应设警戒,并指派专人防护。
        (6)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件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计算,强度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物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
        2临边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首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m的楼面周边必须在外围架社安全 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井架与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封闭。
        (5)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临边防护栏杆可用木、竹、钢筋、钢管等材料设置,其规格、连接、固定等必须符合安全牢固与防护要求,必须符合JGJ80-91第3.1.3条的规定。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立面必须采用满挂安全网或其它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3洞口作业安全必须做好“四口”的防护,“四口”主要指梯口、电梯井口、预留 洞口、通道口等各种洞口。在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1)板与墙的预留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 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号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示警。
        洞口防护所采取的防护栏杆,加盖件,安全网与栅门等必须满足安全、牢固及规格要求。
        7.4攀登及悬空作业的有关设施与设备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必须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进行攀登与悬空作业,作业人员应根据需要配戴有关安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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