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放、仓库、废品集中站和生活等区域。
(3)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4)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 工程开工前应保证消防器材和设施良好,并敷设好室外的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铁锹等。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与30米。 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与5米。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7)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8)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用电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