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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施工管理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4月18日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保证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措施。本措施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各省(区)电力公司在安全施工管理中除执行本措施外,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规程、规定和办法。 
        1.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1 凡参加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现场施工 络,制定安全管理办法,指定安全总负责人。各作业组均应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经工程业主单位确认,签定相应的安全施工协议。
        1.2 施工单位安排工作应全面考虑人员特点,并进行有针对性的 和培训,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没有经过 和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3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本措施和具体施工内容,制定和采取可靠的现场安全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和讲解,在确认施工人员理解后,方可开工。
        1.4 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有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任务。发生争议时应由上一级安监部门裁决。
        2. 施工人员的分类管理 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施工人员分为专业人员和临时工两大类。专业人员是指电力施工企业的在册人员、乡(镇)供电所人员和农村电工。临时工是指根据工程需要临时雇用的技术工人或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如挖坑、放线的农民工)。
        2.l 专业人员(个人或集体)
        2.1.1 均应持有合格的上岗证书或相应电压等级的电工证书。属于集体承包工程项目的,应按照《农村电网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资格审查,并在供电企业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2.1.2 工作前应掌握施工任务特点、工艺技术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安全注意事项等。
         .2 临时工
         2.2.1 工作前必须接受 和必要的工作培训,如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标准等。
         2.2.2 每组临时工必须由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带领。对有组织的临时工,应指定一人为安全负责人。
         3. 施工现场“十不准”
         3.1 不准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2 不准无工作票进行停送电工作。
        3.3 不准在大雾、雷雨和 5 级以上大风时登杆。
        3.4 不准在没有确认停电的情况下接近电力设备。
         3.5 不准使用未经检测或已过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
        3.6 不准采取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撤线。
        3.7 不准在高空作业中上下抛掷物品、工具。
        3.8 不准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皮卷尺、钢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
        3 .9 不准以约时方式进行停电、送电工作。
        3.10 不准野蛮装卸电杆和其它电力器材。
        4. 安全施工主要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对照本措施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与工作相关的安全知识,组织好安全施工。现场工作开工前,应由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好开工会,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详细布置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向全体施工人员指明周围带电部位,做好危险点控制措施,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工作结束,由工作负责人召开收工会,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1 变电工程
        4.1.1 施工人员进入有运行设备的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安全帽,不得将金属爬梯带进运行设备区。一般基建施工,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装或短裤,女工长发应扎起盘放在帽内。
         4.1.2 主变、开关、构架等大型设备、物件的安装,应符合起重安全工作的有关安全规定。使用吊车时,应支放稳妥,注意上方物体和设备,尤其注意带电设备(或导线)。起重工作要有专人指挥,并事前规定起重方法和命令信号,起重臂下和重物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走动。 4.1.3 注意保护瓷绝缘设备的瓷质不被损坏。
        4.1.4 在变电站内讲行挖掘作业时,要事前了解地下管网、线缆的埋设情况,在地面设置明显标志,必要时应停电作业。 土质松软时,应采取防塌方措施。
        4.1.5 架构上工作应按照高处作业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传递物品应使用绳索,不得上下抛掷。使用工具要抓紧握牢,避免碰伤他人或设备。
         4.1.6 电气焊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工作时应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对充油设备作业时应注意防火、防爆。
        4.1.7 参加变压器吊芯工作的人员,工作时不得随身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件。所用工器具要造册编号,易脱落的工器具应与身体用绳索连接,工作完毕按号清点工具,发现缺件时不得报完工。
        4.1.8 使用电动工、器具或移动式电工工具应事前了解其性能,并遵守有关操作规程。使用前,应放置绝缘物上,接通电源后确认工作正常、外壳无漏电现象方可使用。使用交流电源应从具有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中引出,箱内设备及连接导线应完好无损,质量合格。
        4.1.9 施工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工作负责人。
        4.1.10 夏天注意防止中暑,冬天注意预防煤气中毒。
        4.2 线路工程
         4.2.1 高、低压线路工程所有线路改造工程均应办理工作。
        4.2.2 立杆工作
        4.2.2.1 挖坑、爆破、打地锚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围栏,夜间应加挂红灯;爆破时注意划定安全隔离区,装设相应围栏警示标志物并清散安全隔离区内所有人员;打地锚作业应由经验者担任,并严格遵守规程规定。
        4.2.2.2 在运行线路的杆塔旁挖坑时,应采取防倒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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