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安全目标、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5.1安全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杜绝安全特别重大、重大、大事故,杜绝死亡事故、行车事故,防止一般事故的发生。消灭一切责任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工地。
5.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为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施工劳务队负责人为组员。安质部负责项目安全监察和日常工作。施工现场配置2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队设专职安全员,工班设兼职安全员,形成全员参加的安全体系。
5.3 安全保证体系
5.3.1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班组与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部领导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明确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项目经理与相关部门、施工劳务队的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项目副经理与安全生产关键岗位的人员签订包保责任状,项目总工程师与主管工程师签订技术安全包保责任状。
对工程安全管理实行层层负责制,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内部考核制度;确保安全保证措施得到层层落实。
.3.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按照GB/T28001-2008职业健康安全
标准的要求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包保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承包合同,达到全员参加,全面管理的目的。严格执行现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并严格按保证计划和专项施组的安全要求进行管理、实施。在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的同时,相应编制各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5.4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5.4.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
根据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类机械的操作要求及安全作业制度;用电安全须知及电路架设养护作业制度;便道通行及养护作业制度;高空作业安全作业制度;施工现场保安作业制度;工地防火、防风措施;起重作业安全作业制度;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措施。
5.4.2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基坑开挖每道工序开工前,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由安质部或工程部对所有员工进行上岗前的
,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各工种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工程特点及该工程的危险源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由施工技术部门组织对员工进行技术交底、说明操作程序要点、该工程的危险源及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施工注意事项等。对于从事电器、起重、高空作业、焊接、机动车辆驾驶、张拉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
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除进行一般
外,还进行本工种专业安全技术培训。
项目专职安全员除进行日常的一般
、宣传外,还要充分利用板报、警示牌等各种形式进行安全知识普及宣传。
通过深化
,强化安全意识。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
和技术培训,牢记"安全第一"的宗旨,安全员坚持持证上岗。
5.4.3加强现场管理,促进安全生产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是搞好施工安全的重点。现场安全管理以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工地为目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管生产者必须管安全,从项目经理到工班长,各级都要把安全施工放在第一位,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抓典型、树样板,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