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搭设脚手架的门架、钢管、扣件的规格、性能及质量应符合现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书及产品标志。施工前对门架、钢管、扣件进行检查,使用的钢管不得弯曲、变形、开焊、裂纹等缺陷,并涂防锈漆作防腐处理,不合格的钢管决不允许使用。对使用的扣件要全数进行检查,不得有气孔、砂眼、裂纹、滑丝等缺陷。扣件与钢管的贴合面要严格整形,保证与钢管扣紧的接触良好,扣件夹紧钢管时,开口处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mm,扣件的活动部位转动灵活,旋转扣件的两旋转面间隙要小于1mm,扣件螺栓的拧紧力距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 N*M。
(2)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要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3)脚手架搭设前,组织相应的技术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班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让每个人心中都了解施工中的注意事项,确保施工中的安全。脚手架搭设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图纸搭设,不得改变支架结构。支架的水平连接杆件、剪力撑等必须按照图纸进行设置,图纸未明确时应参照相关规范进行搭设。支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应对脚手架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4)脚手架搭设时,所有操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体上,严禁在一个物体上拴多根安全带,同时安全带必须合格产品并定期检查,临边作业要设置好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5)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到位,脚手板铺设规范满铺,不得出现探头板,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cm,作业层外侧加一横杆形成安全通道,脚手架外挂安全立网作业层下挂安全网,脚手架必须设置上下安全通道(扶梯),设置安全警示牌;
(6)搭设过程中,脚手架上不准堆放零星杂物,如:扣件、螺丝、螺帽、短钢筋等,避免掉落造成人员伤害。小型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高空作业不宜上下重叠,确需时在两层中间设置可靠的隔离设施。
(7)用于高空作业的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8)脚手架应做好接地、霹雷措施,特别时有电线路穿过支架时要做好防护措施,避免整个脚手架带电。
(9)在靠近居民区搭设脚手架,外侧必须有防止坠落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0)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派人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11)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临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12)脚手架搭设必须仔细检查扣件是否上紧无松动;
(13)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有对机械发生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
(14)操作人员按机械设备的规定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或超负荷运转。
(15)驾驶室或操作室内不得超乘、存放或运送易燃、易爆物品。
(16)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
(17)不得在坡道上停放或检修机械,当需在坡道上检修时应做好防护。
(18)液压系统发生故障,停止作业检修时,应释放压力。
(19)危险地段作业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
(20)起重指挥由技术培训合格专职人员担任。作业前,应对起重机械设备、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及其他建筑物和吊重物情况进行了解,确定起吊方法。
(21)不得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起吊重物时,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其中吊装物件时,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2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起吊:①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②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时。③吊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时。④重量不明、无指挥或信号不清时。
(23)起重作业必须有专业信号指挥人员,信号明确;
(24)起重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
(25)起重机械和吊具必须经常检查保养;
(26)禁止酒后上岗;
(27)加强班前安全十分钟教育。
(28)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大雾、暴雨等)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或拆除工作,雨、雪天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