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脚手架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检查验证并确认不再需要时,方可拆除。
(2)脚手架拆除作业按拆除程序进行,己松开连接的杆配件及时拆除运走,避免误扶和误靠己松开连接的杆件。拆下的杆件以安全方式吊下,严禁向下抛掷。在拆出过程中,应作好配合,协调动作,禁止单人进行拆除作业。
(3)拆除现场必须设置警戒区,张贴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过或在脚手架下方施工
(4)如遇强风、雨、雪等特殊天气,不应对脚手架进行拆除。晚上拆除脚手架时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
(5)脚手架的拆除应在统一指挥下,按后装先拆、先装后拆的顺序及下列安全作业的要求进行:
(6)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件应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最后拆除连墙件;
(7)在拆除过程中,脚手架的自由悬臂高度不得超过两步,当必须超过两步时,应加设临时拉结;
(8)连墙杆、通常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卸到相关的门架时方可拆除;
(9)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并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10)拆除工作中,严禁使用榔头等重物击打、撬挖,拆下的连接棒应放入袋内,锁臂应先传递到地面并放室内堆放;
(11)拆装连接部件时,应先将锁座上的锁板与卡钩上的锁片旋转至开启位置,然后开始拆除,不得硬拉,严禁敲击;
(12)拆下的钢管与配件,应成捆用机械吊运由井架传至地面,防止碰撞,严禁抛掷。
(13)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置护拦或警戒标志,并应从上而下地拆除,不得上下双层作业,拆除的脚手杆、脚手板应用人工传递,严禁随意抛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