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固体废弃物控制:
(1) 现场设置垃圾池,施工中产生的废料分类集中存放,标识清楚,由材料员统一管理;有利用价值的废料收集整理后由仓库保管员统一管理;
(2) 木材、油类放置地点应按照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有“严禁烟火”标识牌;
(3) 废机油、液压油等可用来润滑扣件螺丝,禁止使用废机油作为模板脱模剂;
(4) 较长的钢筋料头由钢筋班对焊接长,可用于加工防护栏杆、马凳筋等非结构构件受力钢筋;
(5)无利用价值的废料、多余的材料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由材料员负责妥善处理。
2.4 各种油品、易燃危险物品管理
(1)各种机械用油品、清洗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库房应通风,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职工宿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擦拭机械、沾染油料的棉纱、纱布和油纸等废物,应及时收集、集中存放处理;
2.5 施工用水管理
(1) 制定节约用水奖罚措施,使职工、分包队伍养成的节约用水的,通过宣传和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杜绝浪费水电现象的发生;
(2) 按施工组织总平面布置、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将水电接至作业现场;
(3) 由机械管理员负责水、电设备的检查,发现泄漏立即通知维修工修理;
(4) 施工中产生的废水,要充分考虑其循环利用的可行性,如混凝土养护水通过收集循环利用。对含有泥、砂的水,经沉淀后排放。
(5)废弃水泥浆回收后可用于临时设施的维修。
(6) 对施工用水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浪费水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2.6 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应按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执行。
2.7 其他未包括的控制措施按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