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洞室掌子面开挖注意事项
(1)作业前应使用恰当的工具事先敲帮问顶,探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对已松动的岩块进行彻底处理。
(3)修复加固被放炮崩倒、松动的支架后,才允许进入掌子面作业。
(4在松散、软弱、破碎、多水等不良地质条件下进行施工,对洞顶、洞壁应采用素喷、网喷、钢构架或混凝土衬砌等围岩支护措施。
(5)在地质构造复杂、地下水丰富的危险地段和洞室关键地段,应根据围岩监测系统设计和技术要求,设置收敛计、测缝计、应力应变等监测仪器。
(6)进洞深度大于洞径5倍时,应采取机械通风措施,送风能力必须满足施工人员正常呼吸需要(3m3/人·分),并能满足冲淡、排除爆炸施工产生的烟尘需要。
(7)凿岩钻孔必须采用湿式作业。
(8)设有爆破后降尘喷雾洒水设施。
(9)洞内使用内燃机施工设备,应配有废气净化装置,不得使用汽油发动机等施工设备。
(10)洞内地面保持平整、不积水、洞壁下边缘应设排水沟。
(11)应定期检测洞内粉尘、噪声、有毒气体。
2、爆破作业
(1)爆破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
1)认真执行爆破作业安全规程和安全规定,切实做好爆破作业的安全检查和安全处理。
2)爆破作业要做到“三统一”,即统一时间、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划定安全警戒区、明确安全警戒人员。
3)认真编制爆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作业技术交底工作。
4)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技证上岗。
5)爆破材料必须符合标准和工地使用条件,每批爆破材料使用前必须进行有关性能、工艺参数的试验。
6)严禁边打眼、边装药、边放炮及挤压装有雷管的起爆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