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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1月05日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柱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3)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4)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5)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c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
    6)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吊臂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方法措施:
      1审查和落实相关作业指导书中有关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交底。
      2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自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施工场地尽量错开。
      3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4交叉作业通道应保持畅通。
      5在夜间和光线不足的地方禁止进行交叉作业。
      6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
      7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 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并采取临时安全施工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
      8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
      9交叉作业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 投掷,应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笼等吊运。吊物下方严禁站人或逗留。
      10在系统试运时进行交叉作业,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必要时由试运人员进行监护。
   
    1、路线交叉施工现场必须摆置和悬挂具有夜间视用功能的施工安全警示牌,交通安全警示牌。
    2、夜间施工作业要装置警示灯和指示灯,并派出安全保卫人员,维护、疏通过往车辆,确保施工和交通安全。
    3、日常在路线交叉作业面,应设置安排交通疏导人员,指挥疏导交通,不造成交通堵塞现像以保证路线交通安全通畅。
    4、路线交叉施工,交叉上方作业面应加设安全保护网,应设置扶拦杆,档脚板。
    5、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管理,施工机械车辆按指...........
   
    成品保护是施工管理重要组织部分,是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主要环节。如果未采取措施对成品进行妥善保护,容易造成损伤,从而影响质量、增加修补工作量、浪费工料、拖延工期及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有的损伤难以恢复到原样,成为永久性的缺陷。因此,搞好成品保护,是一项关系到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按期竣工的重要工作。
        成品保护措施
    (1)分阶段、分专业制定专项成品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
    (2)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对易受污染、破坏的成品、半成品标识“正在施工,注意保护”的标牌;
    (4)采取“护、包、盖、封”的保护措施,对成品和半成品进行防护,并由专门负责人经常巡视检查,发现现场有保护措施损坏的,要及时修复;
    (5)工序交接全部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认可,由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和成品保护负责人同时签字确认,并保存工序交接书面材料,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对防止成品的污染、损坏或丢失负直接责任,成品保护专人对成品保护负监督、检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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