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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安全生产控制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1月05日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经培训合格,持操作证上岗。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洪亮和清楚。
        (2)吊运装作业人员必须精力集中,作业时不准吸烟、吃东西、闲聊、玩笑、打闹,随时注意起重机的旋转,行走和重物状况。
        吊运装作业人员在工作或起吊动作未结束时,不准擅自离开作业岗位。
        (3)音响信号清晰洪亮。上、下信号密切配合,下信号服从上信号指挥。
        (4)信号指挥站位得当,指挥动作要使起重机司机容易看到,上下信号容易联系,始终能清楚观察到塔吊、吊运、就位的全过程。
        信号指挥站立位置要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不能站在易受碰撞、难躲避,易受意外伤害,无保护措施的墙顶等危险部位。
        (5)起吊离地50㎝后,应停钩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起重机的制动、稳定性,吊物捆绑的可靠性,吊索具受力后的状态等。发现超载,钢丝绳打扭、变形,挂钩不牢,吊索受力不均,吊点不当,吊物松散、不平衡、有浮摆物、挂钩及其他起吊疑问,
        应立即落钩,处理彻底后再起吊。
        (6)吊物悬空后出现异常,指挥人员要迅速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迅速撤离。指挥吊物慢慢下落,排除险情后才可再起吊。
        (7)吊运中突然听点或发生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空。要指挥将重物缓
        慢落在适当稳定位置并垫好。
        (8)严禁吊物从人的头顶越过。必须越过障碍物或人头顶时,其距离不准小于50㎝。
        (9)吊钩上升时,吊钩起升的极限高度应与吊臂顶点至少保持2m的距离。
        (10)吊物不宜摆放平稳或易脱钩的重物,必须使用卡环或专用的安全吊具,保证稳起稳落,严禁用钩直吊运。
        (11)严禁吊物越过居民、街巷、友人建筑物、高压线和在其上空旋转。必须时,应于吊运前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12)坚决抵制违章作业指令,严格执行吊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十不吊”即:
        ①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②信号不明;③吊物下方有人;④吊物上站人;⑤埋在地下物;⑥斜拉、斜牵、斜吊;⑦散物捆扎不牢;⑧零、散、小物件无容器;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⑩六级以上强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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