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安全带
1、凡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防止操作碰撞,使用3米以上绳时要加缓冲器。
2、安全带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定期进行检测试验,对检测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带要坚决报废,不准使用。
3、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和随意更换。
(三)安全网
1、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的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的安全网要坚决报废,不得使用。
2、安全网的设置:本工程主体工程及临边防护均采用2000日/100平方厘米密目网全封闭防护。密目网要挂设在外脚架内侧横挂,临边支撑杆内侧,密目网的每个环扣用14#铅丝与支撑杆绑扎牢固,密目网上下两网之间要拼接严密,并与施工作业面贴紧。
五、施工用电安全防护
1、施工现场使用的电器元件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本工程施工用电采用TN-S三相五线制供电,本工程保护零线由施工现场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引出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
3、施工现场所有的电气设备均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要单独敷设不作它用,保护零线采用黄绿双色线,与电器设备相接的保护零线采用2.5平方毫米的绝缘多股铜线。
4、本工程施工配电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及总箱和开关箱保护。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5、配电箱内各回路与其控制的电器设备要用文字标明、对号入座,防止误操作造成事故。保护零线、工作零线要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严禁采用鸡爪式接线。
6、电缆接头应绑扎牢固,并做好绝缘,保证其绝缘强度,并不得承受张力。
7、施工现场照明应单设,照明开关箱设漏电保护器,箱体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要做保护接零,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不低于2.4米,灯头距临建顶棚大于300毫米,开关控制火线。潮湿环境、地下室照灯电压不得大于36V。
8、工地办公室、食堂、库房、警卫室、职工宿舍等临建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电褥子,职工宿舍内不准随意安装插座。
9、各类电器开关应和其控制的电动机、电焊机等设备的额定容量相匹配,5.5KW以上的电器设备不得使用手动开关控制(使用自动开关),对于11KW以上的用电设备则应用降压起动装置控制。保险丝、保险片的容量,按其控制设备的容量额定电流的1.5-2倍选用,严禁使用其它金属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