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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线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1月10日

        五、营业线施工,抓住关键,严防惯性事故
        项目部营业线施工安全领导小组结合管内工程特点,分析安全管理的重点难点、关键部位、薄弱环节,督促各架子队、各工班做好施工安全防控。
        1.严防作业层违章现象。
        强化劳务工管理,劳务工上岗前必须经过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同时加大现场作业控制力度,每项施工前必须组织参加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和 ,严格现场作业的“两纪一化”,严禁违章作业。
        2.严防挖断地下光电缆。
        在营业线旁作业前,会同设备管理单位查明地下光电缆等设施的准确情况,没有确认安全可靠前,严禁擅自动用机械开挖。如果地下光电缆等设施的情况联合调查后仍不够清楚,则必须在设备管理单位的指导或由设备管理单位采用“人工挖探”的方法,找出所有光电缆并按规定防护后,方可大面积开挖。
        动土前应主动联系设备管理单位,将施工时间、范围提前通知相关设备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都应派现场安全监督把关人员,共同确保光、电缆施工安全。
        3.严防人员、材料、机具侵限。
        营业线旁作业,尤其是机械填筑路堤时,在距钢轨外侧3米以外安全处设置隔开标志(隔离绳、栏杆等),并派专人监视、防护。列车通过时,在距离列车1500米前停止装卸、回转等机械作业,不得利用动车组通过前的列车运行间隙进行以上作业。施工单位按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要求,做好施工用机械、料具摆放,并派专人看管。
        4.严防既有路基失稳。
        基坑开挖严格执行批准的施工方案,采取可靠的防护加固措施。地质条件不佳或地下水丰富地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强化防护措施,严禁擅自盲目开挖。需拆除老路基片石护坡、挡墙或临近营业线的山坡、路堑开挖时,宜避开雨季,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并在汛期前同步完成主体工程和防护工程;小桥涵接长需拆除原护锥或翼墙时,应注意路基稳定,必要时采取支护措施,新旧涵管接头处的基础,应采取随挖、随接、及时回填的方法。可能影响路基稳定的地段,必须派专人昼夜巡守,发现线路状态变化立即处理,危及行车时严禁盲目放行列车。
        5.严管施工临时道口。
        凡营业线上的施工用临时道口,必须按正式道口管理,施工单位安排经培训合格的正式职工看守,其道口铺面、栏杆、标桩牌等设备设施必须严格按标准配置,并确保状态良好;必须落实以对道路关闭为定位,严禁非施工车辆通过。施工临时道口发生故障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迅速果断地执行“先防护、后处理”原则,做到“宁停勿撞”。
        6.严格施工登销记和现场防护制度。
        凡路局施工计划公布的项目,均应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施工)内登记、销记。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开始前40分钟,由施工负责人(或施工单位指定人员)按施工计划规定的项目、内容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施工)上登记,施工负责人接到准许施工的命令后,应确认施工开始时间,并得到车站值班员同意施工的签认后,方可发布命令开始作业。施工提前或推迟时,须报告车站值班员并经调度同意下达调度命令。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经施工、设备单位检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由施工负责人(或施工单位指定人员)、设备单位检查人(或设备单位指定人员)办理开通登记,车站值班员签认后,由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各施工单位应于每日8:30前将次日施工计划报设备管理单位,由设备管理单位9:00前报路局调度所施工调度台。
        营业线施工必须按《技规》规定设置防护,防护人员由考试合格、经验丰富的人员(职工)担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线路上准确设置移动减速信号牌、减速地点标、减速防护地段终止信号牌。限速地点标、牌的设置起止里程、地点必须与施工调度命令下达的内容一致,允许误差为:自动闭塞区段±50米、半自动区段±80米。对限速45公里/小时及以下的施工地点,工地防护员必须按规定向列车显示防护信号。
        7.加强工程卸料管理,抓好清理路料工作。
        卸料负责人和驻站联络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卸车,并不得开关邻线一侧车门,严禁在营业线的两线间卸料。卸车后要及时清道,并组织人员检查材料侵限、车辆偏载、车门关闭、材料捆扎固定等情况,经确认无误符合规定后,方可通知车长动车。
        对使用的路料,要集中堆码整齐,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固,必要时安排专人昼夜值守。对不再利用的废旧路料,要及时清理回收,做到工完料清。
        8.抓好防洪等季节性工作。
        加强防洪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措施有效、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纪律严明的立体防洪工作体系,落实各项防洪措施,制订详细防洪预案,强化重点区段的巡查,确保汛期运输安全和施工安全。路基、桥涵等可能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在施工方案中必须制定有效渡汛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落实安全措施,加强日常巡守,确保畅通排水,坚持“三检制”,坚决做到不断道、不翻车。
        9.加强劳务工的管理
        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才能在营业线旁施工,需上道作业时,必须按《安规》、《行规》规定派驻站和工地防护员,严禁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用工单位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要加强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对营业线施工的轨道、桥隧、路基、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等技术复杂、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作业项目,严禁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由于对劳务工使用管理不严造成行车事故的,依法追究施工单位领导及带班人员责任。
        六、在既有线旁作业人员遵守“八严禁”
        严禁防护人员不穿黄色服装上岗;严禁防护人员随意显示停车信号;严禁施工人员在既有线上坐卧休息或行走;严禁未按规定设防护进行施工;严禁各种施工机具、材料侵入限界;严禁在列车运行中,扒车、跳车;严禁抢道钻车;严禁在两线间避车。
        七、安全保证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及铁道部颁布的有关施工技术安全规程和施工安全规定,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施工安全。
        2、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的围墙拆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专职安全员,形成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施工中充分体现“安全为了生产”和“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围墙拆除的安全实施全面监控,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
        3、积极联系路局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好各种手续后进行作业,严格按制度办事。拆除时请路局有关负责同志现场指导,保证拆除工作万无一失。
        4、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宣传,使全员牢固树立“施工生产、安全第一”的思想,通过深化安全思想教育,提高了全员的安全意识。为此,我单位还专门组织了营业线安全知识学习与培训,使全体员工掌握了营业线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法,做到心中有数。
        5、围墙拆除时统一行动,程序化、标准化作业,加强各工序之间的协调工作,实行安全员跟班作业制度,如发生事故苗头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确保拆除工作顺利完成。

        
          中铁十一局沪宁城际铁路工程站前IV标二公司项目部
        2008-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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