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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临近建筑物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1月13日

        4、限制小车在塔吊大臂上的运行最大伸长量和吊钩的吊、装、运高度。经测量检查,小车平时只能伸长长度为大臂上40m刻度标记,控制吊物在施工现场上方运行,吊钩在吊起物料旋转,小车回到40m范围内,待到具体下放位置后,再下落物料。
        5、严格塔吊的吊运操作,下班后塔吊司机和指挥人员做好检查,小车必须收回到安全区域.吊钩、钢丝绳的回收位置也必须距建筑物10m以上。
        6、在塔吊驾驶室的台面配备高压绝缘垫,所有电器装置保持绝缘良好。
        7、对塔吊的设备电气装置进行检查,使用五芯电线,做到电源线路和电气装置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设,动力与单相(照明)控制开关分设;并安装了漏电保护器,使其能起应有的作用。
        8、严格做好物料的吊、运、落等日常工作,防止物料坠落,尤其是在塔吊旋转运行临近建筑物时时,应加倍谨慎小心。
        9、严格对塔机进行日常的检查验收,并对塔吊司机、指挥人员、挂钩工、电工及涉及到塔吊使用的操作工人就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塔吊作业信号、手势、旗语,多塔作业和预防高压线等进行专门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使其达到密切配合、熟练操作,与此同时,严格岗位责任制,落实到操作责任人,做到万无一失。
       
       
        四、其它注意事项
        1、各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塔机操作规程及“十不吊”的规定。
        2、塔机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升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3、为确保工程进度与塔机安全,塔机确保24h有塔机司机值班,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应急整改,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5、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现场安全员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时应采用当面交接制。
        五、塔吊司机岗位责任制
        1、坚守岗位,严守操作规程,自觉完成工程所交付的任务。
        2、爱护机械,不准无证人操作,严禁非操作人员擅自上塔吊,违者每人一次罚款各100元(在岗司机和当事人)。
        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随叫随到,胸怀大局。不准耽误工时,如有延误,作业工地有权处理。
        5、临近建筑物部分处于塔吊的塔臂回转半径的覆盖范围之内,不准在上方吊运材料;未经机械管理员和安全员允许,违者每人次罚款200.00元。
        6、经常保养维护机械,更换零件要经机长签字机械管理员同意方可,因本人不慎造成的机械损坏,本塔机操作司机要负经济责任。
        7、严把安全关,保证塔机安全装置灵敏可靠,钢丝绳保证在报废范围外,不得带病运转。如有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或上报,严格按保养规定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
        8、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上塔吊操作作业,造成机械故障及工伤事故,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公司概不负责。
        9、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并填写好交接班运转记录,晚班人员将运转记录交资料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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