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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与基础施工阶段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1月16日

 1)基坑支护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根据基坑支护技术规程要求,地下室施工阶段必须对基坑支护系统和相邻建筑物进行监测,采用监测信息指导施工,并及时掌握其变化和稳定情况,以确保支护系统周边环境的安全。
  本工程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二级,必须监测的项目有桩墙侧移、监测范围内建筑物、地下室管线变形、地下水位、锚杆拉力。
  表8-13各监测项目的测点布置、测量仪器、监测精度表
 

 

序号
监 测 项 目
监测位置
仪 器
监测精度
测点位置
桩墙位移
桩 顶
经纬仪
1.0mm
间距10~15m
锚杆拉力
锚 头
钢筋计
≤1/100(F.S)
不少于锚杆总数的5 %,且不小5 根
管线变形
管线接头
经纬仪水准仪
1.0mm
间距5~10m
地下水位
基坑周边
水位管
5.0mm
孔间距15~25m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①、②项。
  当桩墙位移超过0.004h值(h为基坑深度),表明支护结构已处于安全警戒值,必须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原位回填;再次张拉预应力锚杆,充分利用它的安全储备。
  在基坑开挖时间,每开挖一层必须观测一次以上项目,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场地条件变化较大时,应加密观测。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则需进行连续监测。每次监测工作结束后,及时提交监测简报及处理意见。
  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基坑概况和监测目的;
  监测项目和测点位置;
  采用仪器的型号、规格和标定资料;
  监测资料的分析处理。
  2)人工挖孔桩安全保证措施
  在可能局部产生流砂现象时,采用以相临桩作为降水井,围绕正在挖土的桩体进行降水的措施,使地下水位降低在桩孔50cm左右。
  开挖过程中,要作好地面排水及井底降水处理,以防雨水浸入和保证正常施工,由于本工程地质报告显示地下水充足,人工挖孔施工时,开挖时利用挖得较深的井作为降水井,将水降干后立即随挖随护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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