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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应急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2月05日

3)动火现场5米以内应无易燃物,无积水、无障碍物,便于紧急情况下施工人员迅速撤离。非动火人员不准随意进入动火现场;
4)遇有5级以上大风(含5级)时,原则上不准动火;
5)在工业动火期间,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场所,应配带阻火器。车辆使用单位应向易燃易爆场所管辖单位提出申请,并落实车辆防火措施,由管辖单位指定行车线路,检查防火措施的落实,并在“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上注明允许车辆进入的内容,经管辖单位领导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
6)动火点周围15米以内有其他单位的建筑和装置时,应在动火前通知有关单位,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实施动火;
7)在易燃易爆场所实施工业动火,应使用两台以上可燃气体测试仪器,对施工现场可燃气体的含量进行测试,工业动火现场的容器内,管线内、室内、坑内的可燃气体浓度必须低于爆炸下限的25%时,方可实施工业动火,工业动火施工中,全过程跟踪检查施工单位检测可燃气体的浓度;
8) 需要临时用电的,要按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用电手续;
采用电焊进行动火施工的储罐、容器及管道等应在焊点附近安装接地线,其接地电阻应小于10欧姆;电焊机等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各种施工机具、工具、材料及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指定安全区域;
9) 动火现场应按动火级别、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车;
10) 在易燃易爆场所实施工业动火,严禁吸烟,严禁携带任何与工业动火无关的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工业动火现场;
11) 动火部位所在单位、动火施工单位均应派监护人员到现场监护。
12) 工业动火作业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负责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留有火种,确认无火种后,方可搬离动火现场。
十、对消防设施的保护监控:
1、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2、协助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时,配合或参加临时灭火指挥部,灭火总指挥有权根据扑灭火灾的需要,决定下列事项:
3、 使用各种水源;
1) 截断电,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
2) 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3) 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4) 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破损比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
5) 向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请求灭火救援;
6) 向临近公安消防部门请求救援。
发生火灾应当保护现场,如实向事故调查组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
4、检查消防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2)从事生产、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作业人员;
3)从事电工、电焊、气焊操作人员;
4)消防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以上人员应当经过消防部门培训,持证上岗。
十一、消防重点部位防火检查要求:
1、 对重点消防部位,监理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填写JL-06•09-05《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监理检查记录表》发现消防隐患下达消防隐患整改通知单;
2、 监理对重点部位检查内容:
(1) 消防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 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点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3、审查施工现场消防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4、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审查或审核要点:
(1)组织体系特别是安全 是否健全。
(2)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是否配备了合格的安全人员。
(3)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重点部位施工、储存、运输过程中防火措施和建筑结构、平面布局、水源、道路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4)现场消防器材,消防设施配备是否充足。
(5)施工现场防火方案是否切实可行、具体有效、针对性强。
(6)对于关键部位、薄弱环节是否建立了严格的监控手段以及火灾发生的应急预案。
5、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主要工作:
(1)制定安全监理程序。
(2)调查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3)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工艺和标准。
(4)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5)检查施工开工时所必须机械、材料、人员是否已到现场,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已到位。
(6)审核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
(7)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在进入施工现场前的检验。
6、 施工阶段现场防火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手段和方法:
(1)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4)审查工地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配备。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7)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鉴证文件。
(8)现场监督检查。
7、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监理文件和资料管理说明:
(1)施工单位资质审查,由施工单位报送相关资料,填写A4 报验申请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确认。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措施)编写完成后,填写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3)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的审核:由施工单位报送相关资料,并填写A4 报验申请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报送的资料及工程现场情况进行审查,分项工程报验资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分部工程报验资料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
(4)现场监督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日常安全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中,发现施工现场防火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消除隐患。
(5)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监理,定期检查,可分为一周或一月检查一次,并填写《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监理检查记录表》。
(6)各专业资料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收集,并定期整理归档一次,报资料信息员统一管理,资料信息员要根据归档要求,验收、整理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报送的资料,并按照监理公司要求的方式装订、存档,以便随时调用和最后合成工程竣工资料。
十二、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监理的应急预案:
1、为了使监理工程能在高效、低耗、优质、安全条件下良性运行,为业主提供优质监理服务,本专业监理工程师将严格督促承包商认真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根据公司QHSE ZYC-13-01《应急管理手册》的规定和要求,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监理的应急预案制定如下:
2、施工现场防火概况
施工现场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涉及到现场所有单位、人员、专业。无论是生产、生活、办公等都不可避免或彻底现场发生火灾的可能。火灾是施工现场最常见而且最容易发生的风险之一,火灾和爆炸将使人身受到烧伤、窒息死亡的伤害;使设备、财产受到严重的损失;给社会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
3、针对施工现场防火作业的危害性、社会影响性,安全监理的综合防范的措施如下:
(1) 重点对承包商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执行和落实情况,采取停检、巡检、监督、检查等协作管理和监控的手段,以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
(2) 现场监理人员按国家标准和规范、按公司管理作业文件、监理工作操作手
册等,避免因承包商过失而造成自身的伤害和事故的发生;
(3) 经常检查氧气瓶、乙炔气摆放、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4) 督促承包商注意检查氧气、乙炔胶管是否出现老化的现象;
(5) 督促承包商注意检查氧气瓶、乙炔瓶是否出现平放卧倒、暴晒、无防震圈
和防护帽、气管混用等现象;
(6) 严格监控在易燃、易爆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对未按动火方案进行操作的行为立即采取措施制止;组织检查现场消防设施是否失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7) 禁止任何动火违章指挥和工作;
(8) 监督承包商经常、及时、彻底清除易燃物,要求“工完料净场地清”达标;
(9) 严禁建筑物内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工具、杂物等;
(10) 对于防火的重点部位:木工房(区)、油料场所、变配电室、临时仓库、
临时工棚、临时厨房和热水间、现场临时值班室等要求承包商设专人监护,监理组实行定期、定制度、定责任人的监督监理手段;
(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防火安全监理执行QHSE ZYC-06-09《安全专理监理实施细则汇编》中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4、应急人员职责:
(1) 应急负责人及专业责任人,在发生重大事故险情时,及时组织落实现场监理人员所在位置,取得直接联系,确定事故或险情的真实情况。
(2)应急负责人及责任人应在保证监理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提醒承包商、业主项目部及现场相关方,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程序,分别组织实施应急行动,尽可能的减少设备及财产的损失。
(3)项目监理组按公司QHSE CXC-13《应急管理程序》和QHSE ZYC-13-01《应急管理手册》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启动和实施项目监理应急预案。
5、预防预警:
(1)施工现场防火主要因以下隐患容易发生各类重大、显著或一般事故:
(2)作业单位未办理“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及从分配电箱接线的申请或报
验手续;
(3) 指挥人员违章指挥;
(4) 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操进行作业;
(5) 其它施工人员不熟悉现场防火的防护要求及应急程序内容、逃生通道等;
(6) 未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 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既未取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和技术操作合格证;
(8)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未进行 、应急演习、急救培训;
6、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明显:
(1) 操作人员穿戴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
(2) 对于作业周围有无易燃易暴物品情况不清楚;
(3) 电、气焊作业前,未清除作业范围内易燃、易爆物品,隔离防火措施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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