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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几个方面

作者:邓俊杰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2月06日


3)在国际工程中有不少项目材料涨价都是可以索赔的,但有的是根据调价指数索赔,有的是根据投标时提供的材料基价表来索赔。对于采用调价指数的索赔,应认真分析调价指数的组成因素,通过往年的指数调整研究调价指数是否能够满足以后项目实施价格涨价的需要,如果不能,在投标时还要另外考虑材料上涨指数,以确保项目的正常实施。对于投标时提供材料基价表索赔的工程,就需特别注意材料基价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可以说投标人员在准备材料基价表时多花一些工夫,将为中标后项目的实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反之则会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投标时应尽量把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价格都填入基价表中,虽然会比较麻烦,但只要想到每填一项以后实施时就可以索赔涨价,还是很合算的,同时填基价表时还需注意所填材料的规格型号和标书的要求一致,否则也是无效的。
以上所说的一些具体分析只是投标时应注意的某些方面,实际投标时由于各个国家和各个项目性质的不同,会遇到很多不同的情况,这都需要我们的投标人员加强自身努力,不断积累经验,认真提高水平,从而从项目实施的源头上降低风险,为中标项目的实施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项目实施阶段的风险控制
1、认真研究保险合同,通过保险合同降低项目实施风险
工程项目中标后,除了准备履约合同外,第一件事就是要和保险公司签订工程保险合同,这不仅是国际承包工程的基本需要,也是避免工程实施风险的一个有力手段。大部分保险合同的内容都是一些标准格式,但对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承包商在签订合同前应认真研究,应尽量避免在免责条款中有不利于工程实施实际情况的规定,否则将给以后的施工留下风险隐患。比如我接触的有些项目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中规定了可以索赔开挖的管沟只有2公里,而实际施工中这个条件是很难达到的,这就给以后项目的索赔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风险,需要我们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予以注意。保险合同签订后,项目管理人员应熟悉该合同可索赔内容,一旦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损失,比如不正常降雨、火灾、人身伤害等,应积极在索赔有效期内提交报告,否则将失去索赔的机会,也就不能有效地降低项目实施的风险。匹奎基础设施项目施工中,有两年的雨季降雨均超过了往年平均雨量,项目组认真准备并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索赔报告和索赔依据,最终得到了一百多万的索赔款,成功化解了项目实施中意外损失的部分风险。
2、重视分包的确定和管理
随着工程规模的增大,工程领域的多样化,不可避免各个大工程项目都需引入各专业的分包。一是可以由分包完成自身不善长的专业任务,二是可以在确立分包后,把工程风险转嫁给分包商。通过在博几年项目的管理经验,本人认为对分包商的管理应着重注意以下几方面:
1)加强对分包商资质的审查,认真确定合格的分包商
能否确定合格的分包商,是项目实施中的一个重大风险,将影响到以后项目是否能正常完工,是否能完成预期的经济目标,所以对分包商的确定是工程风险控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对分包商的审查应着重于他们的业务能力和资金能力、工作经历和以往的业绩等,只有考察合格后的分包商才能考虑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在确定分包时往往有些分包商为拿到工程不惜报低价竞争,这时作为主包就需特别注意审查该分包的合同执行能力,不能仅仅被价格吸引而与低价分包签订合同。对于主包商来说,如果找到的分包仅在价格上有优势,但在实际施工中缺乏执行能力,那只能使主包商的整个工程受到影响,大大增加项目的风险。匹奎项目开始实施时,我们当时找过几个爆破分包,因为当时几家分包的工程经验都差不多,后来在价格的吸引下确定了一家价格很便宜的分包,但后来施工过程中由于报价低该分包经常因为资金不够需要借款维持施工,而且相应地现场施工管理也不好,导致工程前期爆破进度影响到主包方的管沟开挖工作。后来项目组果断将其清出现场,重新找过了一家分包,虽然价格相对较高,但是其施工能力完全满足了主包方的施工进度需要,扭转了施工被动的局面,所以整体来说还是达到了项目总的施工目的。这种情况相信很多项目组都会碰到,这就需要主包方从项目的总体需要出发,在确定分包商时一定要全面考察分包商各方面能力,不能片面追求从经济出发选择低报价的分包,应在能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等要求下选择执行能力强且报价合理的分包商来帮助主包完成施工任务,避免由于确定了不合格的分包商,而加大主包商的实施风险。
2)签好分包合同,施工全过程监控分包
确定好分包后,要争取和分包签订有利于主包方的分包合同,通过合同的签订尽可能的把施工过程中分包工程有关的风险都转嫁给分包商,相应减少主包商的风险。分包进场后,并不意味着已将风险转嫁出去了,还需主包商在施工中时时监控,根据实际情况加强管理,否则只能是给主包商增加了额外的风险。有的大项目往往分包商有不少,在施工中如何协调主包和分包的工作以及分包与分包的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主包商应根据不同分包的特点和主包的整体进度计划,为自己和不同的分包提供足够的工作面,制定一个各方能交叉施工又不影响进度的总工作计划,并在施工过程中加以动态管理和调整。如协调不好,只会引起整个工程进度的延误,还有分包商对主包商提出的意外索赔。加强监控的另外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要不断检查分包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的执行能力,不时针对分包商施工中产生的问题进行分析了解,可以帮助分包商解决的就一起协商解决,如实在是因为分包商的资金存在严重问题或者管理水平极差而不能完成分包合同规定的任务,则需要马上向分包商提出最后通牒或按合同规定中止合同,以避免因为分包的原因拖了整个项目的后腿。总之找分包商进行施工是一把双刃剑,用的好就可以适当地转移掉部分主包商的风险,反之则会增大项目风险,影响到主包商的整体项目进行。
3、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要树立合同意识、风险意识
项目施工过程各种因素对工程的影响都很大,风险源也很多,但从根本上应以施工合同出发,严格按合同办事,根据不同的风险源,从合同上找出依据,从施工中找出办法,通过树立大家的合同意识、风险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实施风险。索赔无疑是对承包商的一种保护,承包商就应在施工中抓住一切机会,找到索赔依据,以正当的索赔来避免自身遇到的损失和风险。
以上只是对项目管理中的某些阶段和某些方面对项目风险控制作了一点分析,而实际施工中碰到的风险是千变万化,这也无法一一谈到,希望以上一些经验可以供大家交流,对以后的项目管理起上一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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