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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建房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2月10日

        三、农村的土地承包政策与新村建设规划启动的实施产生矛盾。
        现阶段农村实行的是30年不变的土地承包政策,即农户对自己的承包田享有30年不变的投入、管理、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村民们大多对世代耕种的承包田地有着深厚的情感,还有的人已把耕种作为其赖以生存的重要谋生手段。把承包田地统筹安排用于新村建设,有的村民不愿意要调整、置换,还有的村民则漫天要价,新村建设规划的启动实施困难。
        四、农村经济收入较低且不均衡。
        目前兰溪市农民人均收入普遍较低,上年为2752元,低于金华市农村人均4506元的水平,且收入很不均衡,贫富差距较大。新村建设规划的编制需较高设计费用;在实施中过程中,土地的调整、置换需要支付数额较大的土地补偿费用,旧村改造也需大额的拆建费用。不同层次的建房需求及新村规划实施庞大的经济开支与农民现有的经济能力产生差距,致使新村建设规划难实施。
        五、建设规划部门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待违法用地建房不同的处理方式。
        在处理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房的过程中,建设规划部门因为体制方面的原因(如为解决单位财政来源问题)大多会给予罚款处理,但用地问题他们又无法给予解决,或者准予办理临时用地许可证,又不符合农民建房实际,而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房是要予以拆除的,建设规划部门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房的处理矛盾导致了一些农村尤其是城郊村、城中村建房秩序的混乱,不利于违章建房的彻底解决和预防。
        六、农民自身原因。
        (一)、法制观念淡薄,集体土地所有制和依法用地的观念淡薄。
        不少农民存在着“谁耕种、谁所有”的观念,土地集体所有制观念单薄,认为在自己的承包地、自留地上建房是自己的权利,还有的人私下将自己的承包田、自留地有偿转让给他人建房。许多村民认为,见建房用地审批太难,费用太高,非法占地建房很多是以罚款,补办手续了事,因此大量的非法占用土地和非法买卖土地现象就随之发生。
        (二)迷信思想作崇。
        许多村民认为祖遗房屋是风水之源。建新房拆旧房会破坏自家风水。影响“福、禄、寿”和“财、丁、贵”,由此,农村大量存在“空心村”,还有的村民认为规划虽好,风水不好或建房不属吉利年,因而宁愿住旧房、不愿住新房。
       
        农民建房问题的解决对策及建议
        解决农民建房用地中存在的上述问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村庄建设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解决当前的农民建房问题,首先要解决村庄建设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问题。没有编制规划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尽快组织实施,在编制过程中要进一步细划村庄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对每一个村庄的建设用地(包括旧村整理区、新增建设用地区)进行合理划定。已编制好的,对不符合建房用地要求的,抓住机遇予以修遍,做好两种规划的衔接工作。
        二、村庄建设规划要与当前农民建房实际需求相结合。
        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修遍要符合当地农民的风俗人情、传统文化、风俗习惯。例如300人以下的村庄不搞村庄规划,农户建房被要求选址在新规划的中心村上,但在偏远村及山区村,传统的生活观念、生活方式,农民祖辈生活在赖以生存的承包田旁,如果要他们把新房建在离承包田很远的新村规划点上,除打破传统的生活观念要外,也不便于农田的管理、经营,造成农户不愿在规划新址建房,建议考虑在农村当地实际的情况下,对现行的村庄规划基数300人进行论证和划定。新村建设规划的实现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可因地制宜采取逐布实施的政策。
        三、着重解决新村建设规划启动地块的用地问题。
        解决农民建房矛盾,要着重解决新村建设规划启动用地的指标问题。要先对村庄新村建设规划中启动地块的用地面积、所需指标进行统计,要抓紧办理该用地的地块审批手续,解决好用地指标问题。
        四、解决好危房户的建房难题。
        在当前农村中,破房、危房现象普遍存在。原建在50~70年代的老房由于结构缺陷(如土木结构)、年久失修、天灾人祸等原因,现已成为破房、危房。而生活在危房的人群多数为原来经济条件窘破、建不起房的困难家庭,现在实施新村规划,原拆原建基本上不予批准,采取特殊政策(如可允许原拆原建一至两层的临时建筑等),特事特办,妥善解决危房户的建房问题,成为当务之急。
        五、政府对农村的旧村改造项目给予扶持政策
        当前空心村问题普遍存在,旧村改造是缓解用地指标紧张,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最佳方式,但由于普遍存在农村经济整体承受能力有限,拆迁费用过高,土地调整困难等多方面的因素,造成旧村改造启动困难,政府应该对旧村改造采取相应的扶持优惠政策,如发放拆迁补贴,出台集体土地的流转、出让等相关政策,减轻农民拆迁压力,提高农民拆旧建新积极性。
        六、简化建房审批手续,严格建房审批条件,适当调整农民建房收费。
        在各乡镇要大力推广土地、规划联合办公的建房审批中心,建立定日报请领导审批制度,缩短建房审批流转,提高效率,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在建房审批过程中要严格建房审批条件,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拆旧建新制度,把好审批关。另外,建议将涉及农民建房审批的一些较高的费用如村庄规划设计费、房屋建筑图纸设计等费用进行合理下调,以减轻农民建房负担。
        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要深入农村广泛进行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村庄建设规划的实施给农民、集体、国家带来的好处和实惠。让农民了解规划的实施对于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基础设施的共享性、改变农村陈旧、落后的面貌具有的重大意义,使新村建设规划深入人心。另外,要大力进行《土地管理法》、《房屋建设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农民法制观念,预防和制止违章建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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