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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冲击地压安全施工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2月14日

      (七)设计回采工作面时,必须对冲击危险性进行分析评估。有冲击危险的工作面除编制专项防冲设计外,在编制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时必须制定专项防冲措施。
      (八)同一采区内的工作面必须按顺序进行开采,避免形成孤岛工作面。由于村庄压煤等因素影响形成的孤岛工作面,必须逐面进行冲击地压评估,由矿井总工程师审批。
      (九)相邻工作面切眼、停采线应对齐,避免出现梯形、三角形或锯齿形等不规则煤柱。多煤层(或单一煤层分层)开采时,下层工作面不应越过上层工作面的切眼或停采线,开采上层煤不应留下给开采下层煤带来困难的煤柱区。
      (十)采区一翼内各工作面应向同一方向推进,严禁相向回采。回采工作面均应背向采空区方向推进,避免形成孤岛煤柱。
      (十一)同一区段(条带)采空区两侧不得同时进行采掘(巷修)活动,掘进工作面不得在采煤工作面影响区内掘进。    
    三、 掘进和回采
    1、 冲击危险区内的掘进与回采工作,必须始终在卸压保护带内进行,卸压保护带的宽度不小于3.5倍巷道高度 (或回采高度)。
      2、 冲击地压危险区应避免双巷同时掘进,必要时两条平行巷道之间的煤柱不得小于8m,联络巷道应与两条平行巷道垂直,两工作面的前后错距不得小于50m。如相向掘进的巷道相距30m(机掘50m)时,必须停止一个头掘进。停掘的巷道要加固,继续掘进的巷道除加强支护外,冲击地压危险严重时,还必须采取解危措施。
      3、 采掘工作面通过附近应力集中区的老巷前应进行冲击危险的监测和处理。有冲击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停产3天以上的,恢复生产的前一班内,应鉴定冲击地压危险程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 在冲击地压煤层进行回采,同一煤层同一采区双翼开采的,两翼工作面不得对采;其他情况下相邻工作面必须进行评估。
      5、 开采严重冲击地压煤层时,不应在采空区留有煤柱。如果在采空区留有煤柱,必须将煤柱的位置、尺寸以及影响范围标在采掘工程图上。
      6、 在冲击地压煤层中进行爆破作业时,躲炮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撤人距离不得小于150m。
   
    四、预防冲击地压方案
    冲击地压危险区开采过程中必须坚持“先解危后开采”的原则,按照“监测→落实防冲措施→效果检验→再治理”的基本程序,及时消除冲击危险隐患。
    1、根据冲击地压特点,冲击地压主要有两种形式,分别是围岩冲击和煤体冲击,因为工程中巷道均为岩巷,所以预防冲击地压主要是预防围岩冲击。
    2、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岩帮控制,每班安排专人不间断的进行找帮,发现有冲击地压、煤炮声、岩帮小块岩石抛射等现象时,立即停止一切工作,将人员撤出,并及时通知项目部领导,逐级上报,待执行专项防治措施(防治冲击地压措施另批)再行施工。
    五、避灾
    避灾路线:工作面→主运巷→副井→地面
    六、安全注意事项
    1、此措施贯彻至每位施工人员,要求都必须熟知冲击地压知识,具有紧急避险意识;
    2、冲击地压预兆:一些单个碎块从处于高应力状态下的煤或岩体上射落,并伴有强烈声响,地压活动剧烈,井帮来压发生片帮、煤层中产生震动,手扶煤壁感到震动和冲击、煤炮声连续不断、由远及近,先小后大,先单响后连响等异常响声,瓦斯涌出量忽大忽小,煤尘飞扬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打眼时出现眼口收缩等现象;
    3、施工队在打眼、出砟、支护等工序中都必须设专人观山,观山人员必须严密注意和观察是否有冲击地压预兆,一旦发现有冲击地压预兆,立即停工停电撤人,并向地面值班室汇报;
    4、进入该工作面的所有人员必须熟悉避灾路线,如有冲击地压预兆立即按避灾路线撤人;
    5、施工单位必须密切关注工作面情况,发现有冲击地压预兆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防治冲击地压领导小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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