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起点(桩号YK76+840,ZK76+814.762),与A2合同段终点顺接,位于仙游县菜溪乡坑下村,终点位于钟山镇上坂村(桩号YK85+000,ZK84+998.232),路线全长8.160公里(以右线计)。设计为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
本合同段主要控制点:金钟2号大桥、金钟3号隧道、菜溪岩服务区、菜溪互通、菜溪大桥、玢山隧道。
二、编制目的
明确桩基工程施工操作要点和相应的工艺标准,指导、规范桩基工程施工。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标段桩基防护工程施工。
四、桩基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人工挖孔
人工挖孔桩工程,是一项非常危险的施工作业。近年来,施工中事故常有发生,主要以坍塌和中毒窒息事故为主。因此项目部将人工挖孔桩作业定为重点进行安全管理。
人工挖孔桩作业须在施工前对地质和水文进行分析, 编制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并选择有经验的专业施工队伍。为杜绝人工挖孔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安全措施如下:
1、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带相应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穿好长筒绝缘胶靴。井口的作业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系好保险钩。严禁穿三鞋(拖鞋、高跟鞋、硬平底鞋)和赤脚、赤膊及酒后施工作业。
2、每天上班前及施工中,应配合项目机电人员认真检查提升机的辘轳轴、支架、吊绳、挂钩、保险装置和吊桶(或土筐)、刹车制动、等设备和工器具是否完好无损,防护设施是否安置到位,正确牢固可靠,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机电人员报告,并在修复及设备试运行正常完好后方准许正式使用。
3、井口应用混凝土做高出原地面30厘米的护圈,起到保护开口和防止物体滑落井内伤人及地面水流入孔内的作用,并设置警告标识,禁止闲杂人员入内。
4、井口周边2m范围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孔内运出的土石料应堆放在离井口2m以外的地方,并及时清理出场,保持作业场所整洁。
5、1.6m口径的作业井应至少保证3人为一作业组,1.6m以上口径的作业井至少四人为一作业组,井下1人,井上提运土2(3)人,每组不超过两口井;未经项目同意,作业组不得随意变换组员。 井下作业人员以持续作业时间2h为宜,最长不得超过3h。应勤换井下作业人员,轮换下井作业。
6、井下有人作业时,井上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并应密切注意井下作业人员的工作情况,通过井孔上下可靠的联络信号(深度20m以内,可通过摇动保险绳或喊话等方式每隔15分钟联络一次;深度超过20m,上下可设有线对讲系统;经常与井下保持联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帮助井下作业人员撤离井底,回到地面,并报告项目管理检查处理。
7、作业人员上下井时,必须乘坐自制专用安全乘人吊笼;不得随意攀爬护壁和乘坐吊桶(或土筐)、吊绳等方式上下井,以防造成高处坠落事故。
8、作业井口除提升设备底座外,其余空隙均用10*10的钢筋方格网外加5cm厚的木板封好,防止杂物下落。
9、井下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作业时将安全带拴挂在自井口而下的专用保险绳上,并配备专用软梯于各作业井中,以便出现意外情况时能迅速撤离井底回到地面。
10、孔深超过4m时,应在距井底2-2.5m处设置一道半圆形钢筋防护网,并应固定牢靠。在吊运物料时,井下人员应紧贴护壁站在半圆形防护网下,以防落物伤人。半圆形钢筋防护网的设置位置应随进尺深度逐节下移固定,始终保持在设置高度范围内。
11、井下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注意井内的各种变化情况,如地下水、流砂、流泥、塌方、井圈护壁变形、有害气体、不明物等,发现问题及时回到井上报告项目管理人员采取措施处理解决。
12、井内吊运土方或物料时,应采用稳定性好的双耳圆形吊筐。上料不得超过吊筐容积的80%,重量不得超80KG,不得使用单耳吊桶或吊筐,大块石头破碎后装运。起吊时应保持垂直平稳、不准斜吊、过急和晃动,以免落物伤人。对于爆破后或不易打碎的孤石,应用绳子拴好,并在井下人员上井后,井上人员才能起吊石头。
13、每节挖孔进尺深度应根据实际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确定。一般土质情况较好,无地下水或地下水较少,土质干燥时,以每次进尺深度不超过1m为宜;如地下水位较高,土质较差较软时,每次进尺深度不超过0.5~0.6M;当遇到流泥时,进尺深度应控制在不大于0.3M以内。如果地下水压力较大,涌泥较多难以进尺时,可用降水方案,并用钢筋沿护壁插下,然后用草袋子或麻布之类的物品先堵住流砂、流泥,然后再清孔绑筋支模浇灌砼护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