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放炮时,所有通道都必须安专人进行专职警戒工作,要少装药,轻放炮,设备、电缆、工具等要保护好。
4)、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煤矿许用三级水胶炸药,毫秒雷管不得超过五段,且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不允许一次打眼,分次装药、放炮。一次装药必须一次引爆,严禁一次装药多次引爆。
5)、不准在残眼中打眼,也不准套打已废掉的老眼,严格按爆破图表布置打眼放炮。
6)、装药前,先装100mm座底泥再装药、起爆药卷,最后使用水炮泥,封泥要填满、捣实,严禁空心放炮,要正向放炮,且放炮员亲自操作,装药要用竹或木制炮棍。
7)、放炮前后迎头20m内,对巷道进行洒水灭尘,迎头机械、工具、电缆都必须保护好。
8)、放炮距离及设置警戒的规定:直巷不小于120米,弯巷不小于75米,拐弯后不小于10米。
9)、严格执行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的“一炮三检”的瓦斯检测制度和放炮员、瓦检员、生产班组长三人连锁放炮制,只有瓦斯浓度<1.0%、所有通道都按规定设置警戒、所有人员撤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处,才能实施放炮工作;装药前要停掉工作面所有动力电源,直致放炮安全检查无问题后;放炮15分钟后,工作面吹散炮烟方可进入工作面进行安全检查。
10)、放炮母线使用双股铜芯绝缘线,放炮前两端扭成短路,连线由放炮员采用串联进行,不得有明接头;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器不得在井下检修或换电池,不得在井下用短路法试验放炮器和母线。
11)、当班装药,当班放完,当班放不完,瞎炮处理不掉,放炮员必须与下班放炮员现场交接清楚。
12)、放炮后,待炮烟吹散,放炮员、班组长应检查放炮地点的通风、瓦斯、煤尘、顶板、瞎炮、残炮等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处理好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只有在炮烟散净,警戒人员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亲自撤回后,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
13)、发现放炮地点通风不良,瓦斯超限、煤尘未处理好及其他隐患时,放炮员应停止装药,处理好后方可恢复操作。
14)、发爆器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准交给他人,不放炮时不准插入放炮器。放炮后立即拔下,摘掉母线并扭结在一起。放炮前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先发出放炮信号,至少等5秒钟后方可起爆。放炮员必须亲自操作。
15)、放炮母线要用麻绳吊挂。
16)、处理瞎炮、残炮的规定
处理瞎炮、残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
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现场交接清楚。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瞎炮,可重新连线放炮。
(2)、在距离瞎炮至少0.5m处另打一同瞎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3)、严禁使用手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位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
(4)、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处理瞎炮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禁用糊炮和明火放炮。
17)、装配起爆药卷、装药及炮眼封泥的规定:
(1)、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本规程规定。
(2)、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3)、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②、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到振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③、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④、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⑤、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器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⑥、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严禁裸露爆破。
(4)、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炮眼深度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②、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③、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时,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18)、检查瞎炮、残炮步骤
(1)、当装药联线后,跟班队长、班长必须同放炮员一道对所有炮眼雷管脚线是否全部连接好进行检查,发现漏连的炮眼及时重新进行连接,确认所有炮眼全部连接好后,方可撤人进行放炮作业。
(2)、炮后跟班队长、班长同放炮员一道对迎头矸石堆积以上的断面检查是否有瞎炮和残炮,发现瞎炮和残炮按照瞎炮处理措施及时进行处理。
(3)、迎头的煤全部出尽后,认真检查巷道底板是否平整,发现臌起的硬岩,用木棍或木板清理其上的浮矸,找出炮眼,按瞎炮进行处理。
(4)、查找瞎炮时,应采取水冲岩石表面或用木质工具进行清理查找瞎炮,严禁使用钢质材料的工具进行查找瞎炮。
放炮时,必须用旧皮带包裹好风筒和盖在使用的皮带上,以防崩坏4102皮带和风筒。
12、避灾路线
发生瓦斯、火灾事故避灾路线: 工作地点→4102运输巷→东运输巷→回风巷→井底车场→副立井(斜井)→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