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非施工人员不准擅自进入施工场地,夜间安排人员巡逻,保证用于本工程施工中的材料不致损失。
(10)在施工中,如遇到有危害建筑物安全的情形发生时,则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护防止因施工而造成对建筑物的危害。
(11)经常性地向员工讲述防火知识。并提高大家的防火意识。
(12)夜晚安排人值班,保证用于本工程施工中的机械设备不受破坏及用于本工程中的材料不受损坏。
(13)按照《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若干规定》,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副经理亲自抓,共有成员四人,对各项安全生产、防火、防盗等措施落实到人,定期检查。
(14)依靠广大职工自觉做好安全工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劳动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操作,对任何人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安全保证体系:
**市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
**水电站工程项目部
2010年5月6日